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各地私家車的數量也逐漸攀升,車主們往往忽視一位特殊的“乘客”——滅火器。林師傅行駛途中駕駛室內自燃,由于自帶的滅火器用完了,不得不冒險攔車。可是,呼嘯而過的車輛的大多數是私家車。事后,記者采訪司機表示,這些私家車很可能是沒有帶滅火器,即使停下來也幫不上忙。原本林師傅的車火勢不大,如果過往的私家車配備滅火器,且能停下來熱心幫忙的話,就不至于眼睜睜看著車子被燒毀。然而,從我國現行的相關規定看,國家并未對私家車強制要求配備滅火器,也無怪乎林師傅滅火無望了。
事實上,汽車的線路、發動機、油泵等部件出現問題時,如果沒有及時發現,都會引起自燃。車主若配置滅火器,在火災初期及時利用滅火器撲救,完全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
如今的現狀是大部分司機防范意識淡薄,交通管理部門對此也沒有足夠的重視。按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機動車檢驗項目及方法》規定,貨車、旅行車和八座以上面包車必須配備滅火器。坐公交或客車時,我們看到一些車上放滅火器地方是空置著,即使有也積滿了灰塵,估計長時間沒有檢查或更換過。可見實際執行情況形同虛設,那些規定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營運的車輛尚且如此,私家車配備滅火器的情況更令人堪憂。筆者從網上看到這樣一條報道:北京市新車上牌照、驗車時,均要求配備滅火器。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竟然有四成的私家車主并沒有給車配備滅火器。
在配備滅火器方面,許多車主在汽車消防安全的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一方面,認為車輛發生自燃的幾率很小,即使配備了滅火器,也未必管用,還不如購買“自燃險”。另一方面,即使車上配備滅火器,但成為擺設。滅火器也有保質期,超過保質期沒有及時更換。更有甚者,根本不清楚如何正確使用滅火器。
如今汽車自燃屢見不鮮。每年各中等以上城市發生的汽車火災都在幾十起以上,而在高速公路地段發生火災次數則更多,并且汽車火災80%以上都造成車輛報廢,甚至是車毀人亡。為了防范汽車火災,車主這根弦不能少。俗話說: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車主不要貪圖節省,忽視配備滅火器的重要性。此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正在修訂,希望有關部門對非運營車輛強制標配滅火器寫入其中。交通監管部門,每年年檢時對應該把機動車配備滅火器作為一個硬性指標檢查,有條件時可以開展各種形式普及使用滅火器方法。做到防范于未然,即使發生汽車自燃事故時,也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