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董協良在提案里揭露了醫療器械市場的黑幕:“一個國產的心臟支架,出廠價不過3000元,可到了醫院便成了2.7萬元;一個進口的心臟支架,到岸價不過6000元,到了醫院便成了3.8萬元。”他說,9倍的心臟支架暴利已超過販毒。
心臟支架暴利超過販毒,這是一件讓公眾難以接受的事。它的“高利潤”不是因為“物有所值”,而是因“流通成本”實在太高,需要以回扣形式“貢獻”于醫院及醫生們。
這種暴利引起公憤,有如下原因:一者,人們難免擔憂,在可媲美販毒利潤的巨大誘惑下,一些醫生會否利令智昏,毫無職業底線,甚至趁病人之危,給人裝上不必要的心臟支架?二者,對某些必須安裝心臟支架的病人而言,其質量是個問題,如果裝哪種支架與回扣多少掛鉤成為行業潛規則,患者如何能打消“花錢買劣質品”的疑慮?
我們能接受醫生憑借好手藝救死扶傷而獲得高收入,但卻很難接受這種發“人難”財、通過賣“天價”藥品或器械來致富的行為。根本而言,它是醫生的恥辱,也是整個社會的災難。
是什么把醫者推進了“黑色軌道”?答案是“過度醫療養醫”。當下各地政府對公立醫院的管理態度是,不夠錢,只給權:你想怎么干都行,能賺錢養活自己并且不添亂就好。這種辦法也被很多醫院用到對醫生的管理上:醫院開出低工資,醫者要獲得更高的收入就得自己想辦法。對醫者而言,在診療費、手術費低廉的現實下,選擇依靠賣藥物和器械獲得高收入,是最可行的路徑,甚至是唯一路徑。
解決這種困局的關鍵在解決養醫問題。政府責任應體現在這些方面:一是加大衛生財政投入力度,改變公立醫院主要靠掏公眾荷包存活發展的局面。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近日就提出建議,選出3000家左右、完全靠國家財政扶持的公立醫院,其他絕大多數醫院靠引進社會資金發展。其次,政府衛生部門在醫療行為管理上必須轉變方向,改變只放權不監管的態度,通過嚴格執法,予以那些濫用藥物與器械、收取回扣的醫生嚴懲,甚至考慮吊銷其執業資格。最后,還要對醫生收入模式進行根本改革,應按勞動量與勞動價值來收取診療費用,根據病情復雜程度以及疾病類別設計收費標準。
要真正擺脫醫院及醫生們對藥物器械的“過度依賴”,必須設計新的醫院管理模式。很多時候,公立醫院“不公益”不是道德問題,而是管理問題。只有從根源上鏟除“過度醫療養醫”的土壤,問題才可能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