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之后,只要有陳光標出現的公眾場域,必定引來公眾和媒體的聚焦。盛名之下,難免招致各種評判議論,更何況,陳光標這種“高調的慈善”從道德情感上而言本身就存在著商榷的余地。
近日,云南盈江地震救災現場,公眾再次看到“中國首善”陳光標高調發錢的身影。但其派錢后與村民舉錢的合影引發公眾爭議。面對自己的慈善行為被定義為“暴力慈善”,陳光標憑著“無限的心理承受能力”,在3月20日北師大公益研究院主辦的一個研修班上回應:“我覺得‘暴力慈善’這個定位非常好,因為當前中國慈善事業的大發展必須要用‘大暴力’去推動。”(3月21日《京華時報》)
從陳光標的回應來看,并不像他自己所說的“心理承受能力是無限的”。“‘暴力慈善’定位非常好”、“中國需要我的‘暴力慈善’”甚至能讓人讀出另一番味道:在中國慈善事業尚未成熟的前提下,無論怎么高調甚至引起公眾心理的不適,這個社會都是歡迎這種“暴力慈善”的。簡言之,也就是只要有能力慈善,慈善的實施方式并不重要。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要是拿出錢來扶貧濟弱,便是社會公德心和道德感的體現。至于方式方法,無論是通過慈善機構還是親自發錢,都不是最重要的:壹基金的模式是慈善、陳光標的高調是慈善、曹德旺的苛刻同樣也是慈善……但,慈善難道僅僅就是物質救濟嗎?恐怕人們對慈善救濟的理解正是停留在物質的層面上,“暴力慈善”才會有發軔的空間。
慈善是一種布施,但前提是發自內心關愛,否則便容易異變成某些財富階層換取道德優越感的資本。“慈善暴力”的上演,甚至陳光標大言中國需要這樣的“暴力慈善”,實際上只是停留在貧困人群物質救濟的層面。慈善行為又稱為“獻愛心”行為,捐款捐物只是一種行為,并不能算是一種態度。陳光標讓受捐者高舉鈔票跟自己合影,一方面,物質上的救濟確實算是慈善的行為,可另一方面,恐怕難免有炒作、作秀的私心。不是道德太苛刻,慈善最重要的前提是內心的虔誠,以及對貧弱人群的尊重。“暴力慈善”顯然是把這種虔誠和尊重剝離出來,只是純粹的物質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