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此前媒體曝光安徽省合肥市賽口鎮自來水廠設用水“最低消費”之后,同樣的情況也在湖北省赤壁市發生。該市在供水“一戶一表”改造后,對用戶設置每月5噸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噸的按5噸收費,即使沒人住的空房子,水費也按照5噸收取。(3月01日京華時報)供水企業的這一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在星級飯店里,消費者常常遭遇“最低消費”。那么,供水企業為何要對家庭用水設“最低消費”呢?賽口鎮自來水廠工作人員解釋,“我們是私營企業,都有正常的損耗,就是最低生產成本,所以要求每戶每月交 8元錢”,“就像手機月租費一樣”。赤壁市供水總公司辦公室程主任給出的答案是,“目前水價太低,企業虧損嚴重,不得已才出此決定”?!霸伦赓M”的說法顯然十分可笑,真正的目的則是為了收錢。近年來,水電煤氣等供應企業常常以“虧損”為由,動輒召開聽證會漲價。這兩家供水企業若真的虧損,完全可以在當地政府主導下召開聽證會,名正言順地提價,怎么能利用壟斷優勢強制設置“最低消費”呢?
家庭用水設“最低消費”的做法所以不妥,關鍵在于這是在鼓勵浪費資源。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事關可持續發展能力。我國是淡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節約用水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供水企業無論是國有的也好,還是民營的也好,都應該倡導節約用水。而許多家庭每月用水根本達不到5噸,這不明明是在鼓勵浪費水資源么?設“最低消費”的做法,也是在侵害消費者的利益。家住赤壁市吉魚橋巷的居民們反映,他們每家一個月只用兩三噸水,水改后最低的用水量都變成了5噸。賽口鎮據曹先生一家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過年的時候才回來,但水廠卻按每月“最低消費”8元的標準,連續幾年被收取96元水費。這種明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做法,自然無法讓居民理解和接受。
水電氣暖如同糧食食品蔬菜一樣,是城鄉居民最基本的消費,事關民生。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是各級政府的責任,也是相關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因此,我們希望赤壁市供水總公司和賽口鎮自來水廠盡快取消“最低消費”的“霸王”規定,也希望類似企業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