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因“地”制宜更公平合理
2011-03-01 10:21:2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責任編輯:李艷 我來說兩句 |
27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次專程來到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訪談室,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這已經是溫總理第三次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在回答網友問題時,溫總理表示,我們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征點,這是我們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2月27日新華網) 溫總理的話既實在,又客觀。毋庸置疑,就目前而言,降低個稅,最簡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見效的方法,在筆者這名稅務工作者看來,就是提高個稅起征點,而其他一些措施,比如調整稅率級次、規范稅收優惠等等,都只能是配套和輔助措施,又比如實行家庭綜合稅制,國情不允許,有舍本逐末之嫌。 而直接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僅能提高大部分工薪階層的收入水平,進而喚醒“消費”這駕馬車,以提振我國內需,盡早擺脫外貿順差的困擾,而且在目前通脹嚴重的非常時期,打破常規,提高個稅起征點,更重要的是體現中央宏觀經濟調控的智慧。 不過,如果這次提高個稅起征點,與前幾次一樣“一刀切”,也就是全國實施統一的個稅扣除標準,就未免要令筆者失望了。因為我國不同地區的工資收入水平具有一定差距,如果“一刀切”地全國統一個稅起征點,不僅不符合我國的國情,而且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公正。所以不如將制定個稅起征點的權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實行因“地”制宜的個稅起征點政策。 所謂因“地”制宜,就是將全國劃分幾個征收標準,允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一級政府,參照本轄區的工資水平、CPI、社會購買力、經濟綜合發展水平以及社會保障等情況,相應劃定自己的個稅免征額,最后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審批后,直接執行。 倘若能實現個稅起征點的因“地”制宜,不僅能熨平各地區間因地域間的經濟水平等差異而帶來的稅收不公平;而且也能提高制度安排的效率問題。因為如果將個稅起征權限下放,就能省去個稅法律修改時的繁文縟節,從而加快公共政策的執行效率;此外,也符合國際慣例。譬如,在美國,個稅一般不設起征點,允許各州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置個稅扣除額。 因此,筆者建議,不妨借此次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契機,把制定個稅起征點權限下放到地方,讓地方“做主”,這不僅會讓個稅體現人性化,而且也更有利于實現公平與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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