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鼠游戲”因此上演。面對這些訴諸非正常渠道的維權者,各種五花八門的維穩(wěn)手段不斷挑戰(zhàn)著人們的想象極限。每一年,各級政府部門都在維穩(wěn)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多地曝出不同版本的公民“被精神病”事件;在一些地方,某些職能部門竟然豢養(yǎng)著一群打手性質的保安;北京居然存在過安元鼎這樣的專業(yè)截訪公司……凡此種種,都讓原本就不夠通暢的維權渠道更加逼仄,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現(xiàn)有的各種“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的功能和作用。
從短期效果看,這些“非常手段”看似達到了“維穩(wěn)”目的,讓一些事態(tài)平息下去,但如果放在一個更為長遠的時間范疇予以考量,這樣治標式“維穩(wěn)”模式勢必蓄積大量的社會矛盾。一旦出現(xiàn)某些公共事件,可能會引爆更大的社會危機,導致“越維越不穩(wěn)”。切實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關系的結合點,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才是“維穩(wěn)”的治本之道,地方政府應該對這一點有清醒的認識。
從這個意義上講,總書記的講話實際上給地方官員們上了一堂最好的“維穩(wěn)課”。不僅闡釋了什么是真正的維護社會穩(wěn)定,還說明了什么樣的方式是真正的維穩(wěn)方式,以及什么是維穩(wěn)的目的,即“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如果地方政府認真領會總書記講話精神,應該能意識到,在中央看來,“維權”和“維穩(wěn)”并非水火不容,而是相輔相成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越健全,維權渠道越是暢通,民眾的訴求越能得到及時回應,就越能有尊嚴地生活,社會也越穩(wěn)定。
在剛剛過去的2010年,我們共同見證了太多的公共事件,對社會矛盾多發(fā)期的特點也有了一定的認識。2011年剛剛開局,總書記就特別強調“健全維護群眾權益機制”的問題,我們期待各級政府部門能夠把總書記的要求貫徹到具體的民生細節(jié),轉變思維,以更為科學、理性的手段維護群眾權益。這種帶有民本情懷和政策暖意的舉措才是實現(xiàn)社會和諧穩(wěn)定長治久安的不二選擇。易艷剛(新華每日電訊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