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叫板國土部的現實價值
www.fjnet.cn?2010-08-06 09:23? 王石川?來源:燕趙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事實上,無論“國八條”還是“國六條”、“國四條”,乃至于前幾個出臺的“國十條”,都對打擊囤地作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一大矛頭,按照國家推出的相關規定,開發商拿地之后,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一年,而未動工開發的,可征收土地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閑置兩年以上不開發的土地,政府可無償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前不久,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也表示,國土資源部正在加大對房地產閑置用地的清理和查處。但是遺憾的是,全國具體有多少塊土地被閑置,公眾并不知情,一旦不知情就無法監督。就公眾目之所及,那些難以盡數的閑置土地,其背后的開發商并未受到懲罰。
那么,開發商為何敢于囤地,一方面屯地帶來的利益畸高,在利益驅動下,他們就膽敢違法違規,另一方面相關法律分法規仿佛處于失眠狀態,根本沒有彰顯威力,這就有意無意地縱容開發商囤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開發商屯地竟然還有一些地方官員支持。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大開發商是其招商引資的對象,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默許一些企業在市場不好的情況下放慢開發節奏,將地塊閑置。甚至因為執法力度“偏軟”,姑息縱容了閑置地塊。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嚴金明說:“這其中不排除腐敗、灰色利益的存在。”(見8月5日21世紀經濟報道)明乎此,一些便可釋然,有權力撐腰,又來帶來無盡利潤,傻瓜才不囤地。
中央的樓市調控新政能否達到效果,取消于新政本身的威力,更取決于相關部門的執行力,再凌厲的規則制度、調控政策,如果僅僅掛在墻上、鎖在抽屜里,而不落實在行動里,急于濃厚民意期待的新政就會徒具觀賞性。開發商既然敢囤地,就表明他們在挑戰現行法律法規,法律該出手時就該出手;既然一些官員敢于包庇或縱容開發商囤地,就表明他們對中央的調控政策,是陽奉陰違,對此也應予以問責。
相關新聞
- 2010-04-26老人開發膠囊式公寓 租住者希望潘石屹入住體驗
- 2009-04-16潘石屹稱開發商獲得政府幫助 已度過生死劫
- 2009-03-16潘石屹高調結束"冬眠" 欲大舉收購京滬商業地產
- 2008-01-20潘石屹稱盤活二手房可使北京房價降低一半
- 2007-09-21潘石屹: "土地銀行"不可靠 房地產業要居安思危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