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擬“騎馬上班”回復,歡迎有關部門抄襲
楊鳳霞:對不起,馬匹需牌證、騎馬要駕照
不少馬匹的速度足以達到摩托車的標準,但卻不需要考駕照,也沒有相應的駕駛技能、交規的培訓,必將造成事故頻發。由于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都未規定馬匹屬性,也未制定騎馬上班的管理辦法,管理上無法可依。同時,現行法律法規沒有對馬匹實行強制保險作出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損害賠償糾紛必將突出,而且馬匹無牌無證,肇事逃逸后偵破難度較大。另外,上百年前,大多數騎馬者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層出不窮,馬匹在成為市民主要代步工具的同時,也已經成為當年交通違法最突出、最普遍的交通工具。尤其在交通高峰時段,馬匹集中出行,交通違法普遍,已成為道路通暢的一大毒瘤。
以上答復歡迎有關部門抄襲。但關注福州“限摩限電”的人肯定會說,你這才是抄襲呢。這不過是抄襲了福州“限摩限電”的理由而已。是啊,福州有關部門能夠做到“限摩限電”,又如何會被能否騎馬上班這樣的小問題難倒呢?在筆者看來,“限電限摩”的理由很牽強,不過是汽車過于強勢的一種體現而已。
據統計,2007-2009三年期間,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分別占事故總數的9.3%、13.5%、16.7%,死亡人數分別占死亡總數的3.8%、6.8%、13.9%,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如果進行交通事故比對的話,汽車是不是更該被禁止呢?如果考慮到汽車占有的道路資源更多的因素,完全進行了正規管理了的汽車,其安全性真的比超標電動自行車高嗎?而電動自行車事故占比提高的原因不過是電動自行車增加的速度太快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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