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申報應是反腐的中間環節
中辦和國辦聯合下發規定,要求凡是有行政級別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國企的副處級以上的官員,每年申報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財產。這個消息傳出,一些廉政專家很是興奮,認為這個規定,邁出了反腐的一大步,從打擊腐敗邁向防止腐敗階段。
這個規定要比1995年開始實行的官員收入申報制度要好得多,比較詳盡地規定了申報范圍,而且規定申報材料可以作為升遷的依據,甚至還規定了申報不實的懲罰辦法。但是,這個規定跟官員財產公開相比,有本質上的區別。這個區別就在于,財產的申報,是報給組織人事部門,報給管干部的部門,而公開則是告之公眾。
官員對上申報財產,實際上就是上級掌握官員情況的一種方式。而掌握官員的情況,即使在古代的帝制時代,也是管官的應有之義??罪w力先生的著作《叫魂》,揭示了中國古代政治的一個基本規律,那就是上級總是力圖掌握最多的下級的情況,而下級則盡可能不讓上級知道得太多。政治的控制,實際上就是一個信息的掌控問題。因此,朝廷對官員有定期的考核,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有監察制度,有皇帝直接派出的監聽耳目,甚至還有特務機構。這么多的手和耳朵伸到下面,就是為了多了解一點下面的情況。不一定非得反腐敗,關鍵是掌握情況,至于拿誰開刀,什么時候開刀,全憑上級的意志。上級最怕的是,根本兩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即使想開刀,都不知道沖誰開刀。
所以說,盡管古代沒有規定要官員定期申報財產,但官員大體的財產狀況,皇帝其實是知道的。乾隆時紀曉嵐的親家做著鹽務的官,皇帝要查他,紀曉嵐事先通風報信,給親家捎去一封信,里面裝了一點鹽和茶(寓意“嚴查”),親家得以轉移財產,皇帝沒有查到預期的財產,知道有人走漏風聲,很快紀曉嵐就敗露,被發配到了新疆。他的親家,最后也逃不過追逼,該交出來的,都得交出來。
上級掌握官員財產狀況,這是古代政治的制度邏輯。古代政治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僅僅上面知道官員的財產狀況,是反不了腐敗的。最大的作用是防止官員的離心離德,防止反叛。掌握了官員的情況,特別是多吃多占的情況,就等于你的短處被上面拿住了,什么時候整你,整不整你,全看上面高興不高興了。有的時候,特別聰明的上級往往還會有意無意透一點風聲給這個官員。不用說,這樣的話,這個官員對上級自然死心塌地,死忠到底。
顯然,在21世紀,在一個無所不在的網絡時代,中國所需要的,不是古代政治的重復。此番官員財產的申報,應該是一個臺階,一個通向官員財產公開的臺階,一個過渡到現代政治的中間階段,非如此,反腐沒有希望。(張鳴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教授)
- 2010-07-13領導干部財產申報是一場革命
- 2010-07-12財產申報,堵“大洞”也要堵“小洞”
- 2010-07-08財產申報制度改革不能獨立于政改之外
- 2010-06-17透明度最高 福建能否領先申報財產?
- 2010-03-16非洲窮國肯尼亞緣何能實現官員財產申報
- 2010-03-15選舉法修改能否成為財產申報契機
- 2010-03-11等制度健全了,官員財產申報還有何意義?
- 2010-03-11財產申報是時機還是動機“不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