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一個問題,兒子今年52歲,他的母親也是52歲,這,可能嗎?一般情況下,答案肯定是NO。不過在現實中,卻可能看到截然相反,讓人哭笑不得的答案。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莆田的唐金某辦理農村醫保時發現,戶口簿上自己的年齡只有52歲,無法辦醫保手續。而實際上她已經80歲了,顯然“被年輕”了28歲,和她的兒子同歲——多么富于想象力的創造!可惜她只不過是傳統的農村老太太,沒有追求年輕的時髦意識,她只關心她本該早就可以享受到的醫保在“被年輕”后得不到了。好在當地派出所發現了這個讓人哭笑不得的錯誤后,及時改正了錯誤。
“被年輕”其實只是最不上檔次的錯誤。同樣是《海峽都市報》的報道,在倉山,一位當年曾經“雄糾糾,氣昂昂,跨過鴨綠江”去為朝鮮人民浴血奮戰過的老志愿軍戰士,81歲高齡,每月領著260元的低保金。2007年,老人在辦理福州市城鎮居民醫保卡后,一直舍不得輕易動用“救命錢”,直到病重,才不得已去用醫保卡。這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的卡無效,一查又發現了一個奇跡:因為早在兩年前,他已被倉山區民政局低保科無緣無故給“判了死刑”——從低保名單上給注銷了,也就是說,他早就“被死亡”了!
當然,還有更加讓人哭笑不得的錯誤。據《東南網》報道,4月8日,曾謙明的父親因病亡故。曾謙明強忍悲傷去找殯管員開證明,沒想到殯管員居然在死者姓名一欄上填上了曾謙明的名字——也就是說,從“古有花木蘭代父去從軍”之后,如今又有了更“感天動地”的孝子“美談”:今有曾謙明“代父去死亡”,當然,是“被死亡”。最可觀的還不在此,由于辦事人員的“鐵面無私”,他雖然也承認這是很低級的錯誤,還是沒有給及時更正,于是最讓人哭笑不得的事發生了——他眼睜睜看著“自己”“被火化”!
只要相關的辦事人員稍有責任心,類似的“奇跡”就不會不斷“被創造”。遺憾的是,我們卻常常要“欣賞”到這類“奇跡”。真讓人時時提心吊膽,只能在心里經常祈禱:上帝呵,千萬不要讓這樣的“奇跡”發生在自己身上,可我們也非常清楚地知道,就連上帝對此也是無能為力。
我們該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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