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啟動打擊賣淫嫖娼專項行動,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報道說,北京警方表示,將以“打丑惡、保安寧、創首善”為主題,繼續嚴厲打擊各類賣淫嫖娼、淫穢表演等破壞首都形象的涉黃違法犯罪活動。5月11日,北京警方查封天上人間夜總會,《北京晨報》有標題曰:“業內人士稱‘這次動真格’。”記者郝濤報道說,警方再次提醒娛樂場所經營人員要依法經營,希望群眾提供涉黃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首都良好的治安環境。
真是好消息。不禁想問:這種壞風氣是怎樣形成的?娛樂消費為什么會以下流無恥為正常?某些官員在其中充當著什么樣的角色?
答案不難找。記得4月14日《京華時報》有一條新華社消息,說中國銀行固始支行原行長閔志濤被固始縣警方行政拘留15天。報道的原文是:“據媒體報道,3月25日晚,中國銀行固始縣支行行長閔志濤和固始縣副縣長張建成等人喝完酒后一起喝茶,席間,酒醉后的閔志濤對陪同的4名女子非禮,遭到對方強烈反抗后,閔志濤將其中的一名女子陳某按倒在地,進行猥褻,并揪住陳某頭發多次將其頭部撞地;而固始縣副縣長張建成在場旁觀,沒有制止。”次日《檢察日報》有張笑的評點文章,分析“此事也有蹊蹺”,他說:“行長對陪同的4名女子非禮。那這陪同的女子是何身份?是朋友?同事?醉了酒,不好好回家睡覺,喝的哪門子茶!”以前有陪酒女因喝酒太多而死亡的報道,眼前有陪酒女陪侍副縣長和銀行行長的報道,可見女子陪侍官員酒宴已經成為風氣。銀行行長之所以敢于猥褻陪酒女郎,副縣長之所以一旁“觀棋不語”,其實都可以證明,此種風氣早已到處存在,某些官員早已習慣成自然。官員頻繁出入高檔酒樓和高檔娛樂場所,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乃至于接受色情服務、賭博嫖娼,不但毫無愧色,反而津津樂道,甚至寫進日記珍藏。可見娛樂消費的品質惡劣品位低下,某些官員確有無法推卸的責任。
回頭來看北京警方的重拳出擊,不禁又想問:僅有警方“動真格”,這種壞風氣真的能肅清嗎?僅靠提醒“依法經營”,娛樂消費的品質惡劣品位低下,真的能改變得了嗎?
我看不樂觀。曾有文章分析澳門人為什么很少進賭場,諸多因素之中,警方“動真格”與提醒“依法經營”,好像并不占主要位置。澳門人能夠抵御賭場誘惑,一靠根深蒂固的道德觀念,“引申出一個道德化的社會評判規范:即一個有社會地位的人,頻繁出入賭場,背后會遭人非議;打工仔、白領人士熱衷賭博,傳到人耳中,會有被‘炒魷魚’的危險;未婚的青年人,即使是世家子弟,經常出入賭場,就很難找到合適的對象,等等”;二靠法律約束政府官員,“在澳門,博彩業雖是合法的,但歷屆政府也有明文規定,公務員、未成年人、犯人不能進入賭場,還制定了相關法律。澳門回歸后,特區政府對公務員參與賭博更有著相當嚴格的法律約束:公務員除大年初一至初三外,其他時間一律不準進賭場賭博,違者開除公職。類似的規定,在一些公司、學校、企業中,都有制定。連葡京等12家賭場也有明文規定,不允許賭場工作人員平時參與博彩活動,否則,將予以除名”。為什么我們的官員習慣于頻繁出入高檔酒樓和高檔娛樂場所,為什么我們的官員敢于在這些地方接受“宴請”乃至公開進行公款消費?原因很多,歸根到底只有一條,即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或者雖有禁止卻不能落實。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官員出入高檔酒樓和高檔娛樂場所如入無人之境的地方,警方再怎樣“動真格”,再怎樣提醒“依法經營”,娛樂消費的品質惡劣品位低下,恐怕也無法改變。
不信,就走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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