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市發改委同時公布了《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兩部地方性法規,對律師收費問題作出了帶有半強制性質的規定。以刑案為例,多數媒體祭出了類似“刑案一審代理最高三萬”這樣的聳人標題,引發網友和底層民眾的齊聲叫好。
其實,細讀兩份法規,不難發現其內容根本不是媒體渲染的那么回事。首先,刑案一審代理僅指審判階段,如果按照一件案子的完整訴訟階段來計算,則是5萬元。而如果有案件疑難復雜、社會影響重大、對律師要求較高或辦案時間明顯更多這樣的情況,可以經協商一致,不高于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來收費,這樣一來就是25萬元,這個費用已經不算低了。
其次,辦法還規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這樣一來,如果從最有利于律師收費的角度解釋,只要被告人涉及兩起犯罪或被指控兩個罪名,上述標準就變成了50萬元。以此類推,高收費根本無法杜絕。
再次,除了計件收費模式,辦法還規定了計時收費制,如果以3000元每小時的最高標準計費,一件刑案的最終收費,也會是一個極高的數字。
因此,問題并不在具體的收費數額(類似規定上海早已存在),而是這兩部法規出臺的時機以及媒體渲染的角度耐人尋味。在司法行政部門的一系列動作中,不難看出一條漸趨清晰的思路或脈絡:先是懲治律師為維護當事人利益而積極實施的不當行為,再是處罰律師為維護自身權益而采取的不合作行動,最后再管住律師的錢袋子。所有這一切行動的指向,其實是要削減律師執業的自主性、能動性和民間化,逐步將律師行業重新納入行政調控的軌道。
因此,這場整肅活動,有可能會讓律師事務所重新擔任法律顧問處的角色。如此一來,作為個體的律師,則可能因喪失基本的價值觀,而淪為類似公務員的文官群體。
這條整肅律師之路有著強大的民意支持。在畸形的市場化過程中,律師行業整體素質良莠不齊、喜憂參半,給民眾留下了糾結的印象。凡是類似的整肅活動,往往都會得到虛妄民意的狂熱支持,從而具備純粹形式上的正當性。
但是我們必須警惕這股民意,畢竟那些躲在鍵盤后面,高呼管束律師、限制律師收費的網民,與大聲為趙作海冤案疾呼、誓言嚴懲涉案警察的群體,其實是同一撥人。他們知道的是,個別的惡警和個別的壞律師固然需要作為害群之馬予以剔除;不知道的是,律師之路即是法治之路,假借個案的名義對全行業進行打壓,將付出律師隊伍失去自主性的代價。其結果,必將是無窮無盡的趙作海式冤案的爆發。
向前進,還是往后退,我們似乎已經無可期待。(作者系上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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