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初,被趙作海“殺害”10多年的趙振晌突然回家,此時,趙作海已因“故意殺害趙振晌”被服刑11年——讓輿論嘩然的河南版佘祥林案主角趙作海,被釋放后并沒有回到他最想見的親人身邊,他的親人也根本無法接近他,他剛走出監獄大門,就在第一時間被專程趕來的當地主要領導接走。政府向蜂擁而至的媒體解釋說,趙作海“跟縣委書記在一起”、“被帶去旅游了”。(綜合5月10日各媒體報道)
領導劫走趙作海帶他去旅游,這真是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行為。一個公民受11年的牢獄之冤,差點丟掉性命,被一個荒唐的錯判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今冤情得以澄清,本該讓其趕緊回到親人的身邊,讓親情慰藉他的傷痛和用溫情撫慰他的心靈。再說了,被無罪釋放的趙作海已經是一個自由人,出獄后選擇去哪里,政府應該尊重他的自由。
另一方面,使一個無辜者承認自己殺了人,可想而知趙作海受到了怎樣殘酷的刑訊逼供——該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已立案調查,也是輿論關注的最大焦點。作為當事人和受害者,趙作海是刑訊逼供調查最關鍵的證人,他掌握著真相,輿論等待他說出真相。所以,他應受到“免于被政府威逼利誘”的保護。為避“逼趙作海說未受刑訊逼供”之嫌,政府也不應該“劫”走趙作海。
當地政府第一時間將趙作海“劫”走,以“旅游”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將已失去自由11年之久的趙作海繼續與家人和輿論隔離,既毫不近人情,又侵犯了趙的自由,更嚴重妨礙了調查的公正。政府部門被懷疑對趙作海進行了刑訊逼供,現在趙作海出獄后立刻被政府接走,誰知道趙是“被旅游”了,還是在“被旅游”下受到了政府的威逼利誘,軟硬兼施,迫使趙不準跟媒體說自己11年前受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以此遮地方錯案錯判之羞?
真不知道,當地政府領導第一時間讓趙作海“被旅游”,是因冤屈了一個公民而感到無比歉疚,想通過“旅游”這種方式補償和撫慰受害者,還是一種“維穩封口”的方式:第一時間劫走證人對其施壓讓其閉口,害怕他出獄后跟媒體“亂說”,曝出當年那些刑訊逼供的丑事。
如果當地政府真有歉疚和認錯之心,真對受到冤屈的趙作海心存歉意,靠這樣的“領導接風”和“旅游散心”根本是補償不了的。錯案害得趙作海妻子改嫁,4個孩子3個送人,11年獄中度過,相比公民趙作海這11年中所受的痛苦和冤屈,相比錯案給趙作海的肉體和精神上帶來的巨大傷痛,此時任何補償都顯得輕如鴻毛和一文不值。真有愧疚之心和補償之意的話,應讓真相大白于天下,應讓趙作海向媒體說出自己當初在公安局受到的待遇,應讓那些作惡者和冤案制造者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時候,真相是對趙作海最好的撫慰,問責是公眾最期待的補償。讓剛走出監獄的趙作海跟著領導去旅游,名為補償和撫慰,實為另一種形式的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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