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市觀勝鎮的一所“正宗劉德華板鴨店”日前知名度大增。不過,店主不是港星劉德華,而是一位68歲的同名老人。此后,港星劉德華內地經紀公司已向相關部門申請,要求取消該店名稱的注冊。(5月6日《京華時報》)
宋朝有個州官叫田登,要老百姓避諱他的名字,因“登”和“燈”同音,所以老百姓“點燈”只能說“點火”。元宵節放燈,只能說“放火”。后人用“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來諷刺有權有勢的高官貴人可以做盡壞事,卻不許老百姓有正當的權益和活動。
封建皇朝業已一去不復返了。如果今天仍然有人想達到“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境界,那么無異于白日做夢、癡心妄想,徒增笑料耳。港星劉德華要求四川“正宗劉德華板鴨店”更改招牌,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誠然,一說起“劉德華”,我們都會不約而同地想到港星劉德華。確實,港星劉德華名聞遐邇、譽滿天下,可以稱得上是婦孺皆知、盡人皆知。港星劉德華早已名利雙收,即使對方過錯也無需生氣動怒。真的有人會把四川“正宗劉德華板鴨店”當作是你港星劉德華開的嗎?要我說呀,港星劉德華你這樣做也未免太有點小家子氣了。
板鴨是四川崇州特產,一條街就有幾十家板鴨店,而每一家都是用店主姓名注冊成招牌的——港星劉德華見不得別人使用“劉德華”三個字做注冊商標,或許說還有一定道理,但他要求人家取消用自己姓名注冊就實在沒有道理了。
港星劉德華有姓名權,人家四川劉德華也有姓名權?!皠⒌氯A”三個漢字不是港星劉德華的專屬,何況四川老先生還先于港星劉德華幾十年叫“劉德華”。四川劉德華1980年開始經營“正宗劉德華板鴨店”的時候,港星劉德華尚未出道,更別說出名了。
就算港星劉德華一出生便叫“劉德華”,他也才叫了49年;而四川劉德華老先生卻已經叫了68年。要說“侵權”,也是你小劉“侵權”,人家老劉是沒有“侵權”的。今天,港星劉德華憑什么指責人家侵你的權了呢?難道就因為你的名氣大嗎?
黃宏在小品《鞋釘》里對鞏漢林說了一段臺詞:“你看這趟街上,發廊不少,我找不著正經剃頭的;婚紗攝影挺多,我找不著正經照相的。我照張照片不給底版,愣說版權歸他所有。我這模樣都長了六十來年了,版權還歸他了。那我媽知道了,還不得氣死啊?”
——四川老先生劉德華的媽媽如果還健在的話,得知68歲兒子劉德華姓名的版權居然不歸自己了,那也一定得氣死!
- 2009-04-14姓名權 有規則才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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