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在讀碩士研究生金某,酒后搶劫一陌生女性李女士700元現金,法院庭審時,其辯護律師拿出十來本獎狀和證書,并宣讀了一份學校的情況說明,稱金某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希望能夠讓他早日回到學校,繼續參與科研項目。(《京華時報》3月31日)
俗話說:“強盜不可怕,就怕強盜有文化!”研究生金某究竟是不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這一點,恐怕學校的說明并不能證明什么。更為可笑的是,辯護律師竟然舉著十來本獎狀和證書,聲稱金某是個好學生,倘若此番證明能夠成立,那么普天之下的莘莘學子都要笑得滿地找牙了。
記得筆者讀書期間,經常參加學校舉行的文體活動,諸如讀書比賽、作文比賽、朗讀比賽、歌唱比賽、賽跑比賽數不勝數,還有各種五花八門的大小社團活動,大學幾年下來,連班上成績最差的同學的抽屜里也塞了十來本榮譽證書,“三好學生”們自然不必說了,獎狀證書成泛濫之勢。本人大學畢業時為滿滿一麻袋證書如何帶上列車發愁,最終只得忍痛割愛,挑揀了幾本自以為重要的證書踏上了歸家旅程。
證書能證明什么?一張“三好學生”的證書就能證明是三好學生嗎?胡扯!中國每年數百萬的大學畢業生大多有深刻體會,找工作時企業對“三好學生”并不感冒,因為企業知道“好學生”往往是高分低能之輩。中國的整體教育現狀讓人堪憂,研究生金某所在學校竟然出具情況說明,此舉實在讓人感覺滑稽可笑,而辯護律師企圖用證書證明金某為“好學生”之舉,更為荒誕不經。
我們并非要對犯罪之人一棒子打死,但也絕不能視法律為兒戲,說抓就抓說放就放,顯然不是我們每個人愿意看到的。也許,研究生金某平時確實是名安分守己的學生,對學校科研項目也有所貢獻,但這并不防礙他實施犯罪的行為。這年頭,我們看到的“衣冠禽獸”還少嗎?我們看到的老掉牙的著名教授與美麗校花上床的新聞還少嗎?丑聞披露前哪一個不是所謂的“正人君子”?
倘若研究生金某聲稱酒后犯罪為無心之舉,法院予以無罪釋放,那么更多酒后犯罪諸如酒后駕車、酒后殺人、酒后強奸等犯罪行為是否也應免罪或者從輕處罰?倘若酒后搶劫可以無罪,更多的犯罪分子在搶劫前能否先喝上幾杯小酒,然后將嘴巴一抹,公然到大街之上去肆無忌憚地搶劫?
筆者以為,研究生金某等類似案例不妨冠以“文化搶劫”,其犯罪事實跟學校說明與證書毫無關系,至于酒后犯罪該如何量刑,法院有責任給我們一個滿意的交代。“文化搶劫”的先河絕不能開,那樣將置法律、民眾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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