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正積極研究制定“柔性延長退休”政策,能享受“柔性延長退休”的都是有專業特長的人才(3月27日《東方早報》)。
從消息看,“柔性延長退休”年齡相關政策,指向的是三類人群即高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技能人員,表面看是雙方協商方可延長退休年齡,沒有“剛性”。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可能就會出現“你情我不愿”的現象。有些企業既想用老人能人又不想增加工資福利,這種政策可解企業之急,但這些老人能人幾乎是不愿意延長退休年齡的,因為退休后他們幾乎可以輕松地找到工資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
至于那些在效益好如壟斷行業的三類人員,他們是想延長退休年齡,因為退休后很難再找到工資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但企業又不愿意了,因為他們的工資太高,再加上競爭激烈亟須他們騰出崗位。如果不是硬性規定,這種政策難以貫徹執行,而強制執行不是傷害企業就是傷害那些管理技術人員的權益,無法雙贏。
據稱,研究出臺“柔性延長退休”政策還有兩個目的,一是緩解養老金缺口較大的壓力,二是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壓力。養老金缺口之所以較大,是因為企業正式工1992年之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金,現在已經開始陸續退休,他們“賬戶”上的錢自然不夠發放養老金,這個責任只能由政府承擔。而且,“就業難”畢竟是現在的大環境,老人不退休年輕人怎么就業呢?
再說,這種政策還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不公平。“柔性延長退休”政策是針對企業性質繳納養老保險金的三類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沒有參加養老統籌的)無關,而機關事業單位卻在搞“提前退休”。現在是有延長干部退休年齡的聲音,但政府機關公務員仍在“提前退休”!前幾年,公務員就有提前“坐休”的不成文規定,某些地方竟然科級干部男55周歲女50周歲“退休”,可一些職工卻必須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
“柔性延長退休”當然好,但如果只是有選擇的“柔性”,則可能“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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