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不宜成為保障性住房主導模式
www.fjnet.cn?2010-03-18 09:30? 傅勇?來源:新聞晨報
我來說兩句
在房價高企的今天,如何讓中低收入者有尊嚴地活著,已成為全社會包括政府無從回避的一個難題。顯然,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成了各地共同的選擇。然而,眾所周知,隨著政府直接干預范圍的擴大,許多不公正現象也如影隨形,因而不斷遭到詬病。
在此背景下,江蘇淮安市日前首推的共有產權住房保障模式讓人眼前一亮,已經引起了全國各地和國家相關部委的廣泛贊許。
淮安的共有產權房模式是指,政府出50%或30%和符合條件的人湊份子買房,買好后交給個人居住;政府和個人按出資比例擁有對應的產權,5至8年后,買房者只要將政府出的那筆錢還了,房子產權就全歸個人了。
有了政府出的這一份子,中低收入者購房的門檻就會大大降低。政府事實上不收利息地為你墊付了一大筆房款。這種方式對很多人來說并不陌生,就像有親戚朋友在你買房的時侯無償地幫了你一把。在共有產權房模式中,政府就充當了這一角色。
憑借這種方式,“夾心層”看到了通過自己努力完全擁有產權住房的希望,并且提前鎖定了房價可能續漲的風險。雖然只出了部分房款,但只要按時還完政府墊付的房款,未來房價上漲的收益完全歸自己所有。而在傳統的經濟適用房模式下,個人只能獲得部分增值收益。
除此之外,共有產權住房的一大亮點是,大幅壓縮了尋租的空間,減少不公正現象的發生。政府-個人共同買的其實是商品房,房價只比市場價略低5%-10%,轉手倒賣的獲利空間相當有限,此即淮安市所說的通過“出口”反制“入口”;此外,政府從劃撥土地建設保障性住房,變為出讓土地回購保障性住房,更多地是市場化操作,灰色空間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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