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沖動離婚的年輕人越來越多。”3月9日,全國人大代表、西南計算機有限責任公司經濟運行部副部長黑新雯表示,現在離婚手續太簡單,是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議修改《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離婚時增加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婚姻調解書。(3月10日《重慶晚報》)
“寧毀十座廟,不拆一家親”。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傳統和社會輿論都是息事寧人,勸和不勸散,成人之美,不主張拆散家庭。在世俗的眼光里,結婚是好事,離婚不光彩。不少像黑新雯代表這樣的熱心人都擔心離婚手續太簡單,讓年輕人拿婚姻當兒戲,沖動離婚,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但是,我并不認同黑新雯代表的觀點。我們應該看到,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只要出于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工作人員提醒男女雙方保持冷靜心態,深思熟慮,那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人大代表不必要求婚姻登記中心擔任道德判官,在履行公共服務時厚此薄彼,強制要求離婚雙方出具婚姻調解書。《婚姻登記條例》取消強制婚檢,簡化登記手續,目的就是為了倡導婚姻自由。同樣,簡化離婚手續,也具有尊重公民婚姻自由的進步意義。人大代表建議增加離婚的難度,不是有悖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利嗎?
事實上,除了少數頭腦發熱,離婚又后悔的離婚者以外,對多數離婚者而言,離婚不僅不是破壞家庭的壞事,而且是一種解脫與新的開始。離開一個不愛自己或自己不愛的人,去追求自己所愛的和愛自己的人,尋找一雙合腳的鞋子,這本身就是一種幸福,更是一種人性解放。平時大家工作都比較忙,當事雙方一道辦理離婚手續,好聚好散沒有什么不可以的。
而且,結婚、離婚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也是一種隱私權利,不需要他人偷窺。出于面子觀念與自我保護的需要,不少離婚當事人根本不希望把離婚的事情告訴單位、居委會、村委會,更不愿意因此鬧得滿城風雨,讓周圍的同事、朋友,街坊、鄰居指指點點,干擾正常的生活狀態。在我看來,人大代表建議增加離婚難度頗有點“第三者插足”的意味。婚姻登記中心為圍城中的不幸者打開方便之門,不為難、不添亂,實際上是另一種“成人之美”與和諧穩定。黑新雯代表為何不能對圍城中的不幸者網開一面,祝福他們離婚后去迎接新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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