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出租公房當“房東”,好!
據新華網福建頻道2月20日報道:在廈門市,機關、事業單位等將不再出租公房當“房東”。(記者項開來)從廈門市監察局了解到,廈門市實施的公有房產管理改革要求,各單位非辦公用公有房產全部收歸市公房管理中心,按市場化原則公開處置。
公房出租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小金庫的重要來源之一。每到年節,一些部門對上請客、行賄,對下亂發錢物、有價證券或支付憑證,對己則吃喝玩樂、公款消費,甚至貪污,這些不正之風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的小金庫有公有房產出租的資金來源。
公房出租實質是一種權力尋租行為。一些有權和有錢的部門,在地方政府大院以外建造超標準的豪華辦公樓,用不了的就對外出租以收取租金。很顯然,這是拿著國家資源為自己謀福利。
廈門市把各單位非辦公用公有房產全部收歸市公房管理中心,按照市場化的原則公開處置的方式是切實可行的和實事求是的。這種做法避免了預算外管理的漏洞,值得一些地方政府學習和借鑒。
相關新聞
- 2010-02-20廈門規定機關單位不再出租公有房產當“房東”
- 2009-08-25權力尋租無分權力大小,只關乎斂財的貪婪。
- 2009-09-09招標程序變成權力尋租的遮羞布
- 2009-12-17馬馼: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防止權力“尋租”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