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堵問責制”不能是“露水制”
春節長假結束至元宵節,預計有上百萬人返回武漢,且與持續的拜年活動疊加,武漢交通流量可能出現井噴。昨日,在武漢市公安局召開的緊急會議上,交管局局長唐昌文提出對交通大隊實行“擁堵問責制”。因交通大隊疏于職守而發生長時間擁堵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大隊值班領導要負主要責任。(2月20日楚天都市報)
看了這個報道,筆者認為,武漢對交通大隊實行“擁堵問責制”是個創新舉措,可以有效解決道路擁堵保暢通;但“擁堵問責制”不能是“露水制”,只在初七到元宵節之間施行,應該365天都是這樣。
眾所周知,武漢作為我國華中的特大型交通樞紐城市,同樣面臨著城市交通供給能力有限和城市交通需求快速增長的矛盾,多年來交通擁堵問題較為嚴重,可以說擁堵已嚴重影響到了市民的日常生活。我們看到施行“擁堵問責制”就見效,有關領導怕問責掉烏紗帽,馬上就增派由22個車組、132名民警組成的排堵保暢督導應急小分隊,進駐全市易堵道路、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周邊,及時加強疏導;哪為什么不能在平時也這樣周密計劃安排呢?市民不愿意看到初七到元宵節這幾天道路交通順暢,而全年其他時間照樣擁堵鬧心。所以盼望“擁堵問責制”是常制,能長治武漢交通擁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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