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體制改革的歷史局限
www.fjnet.cn?2010-02-05 09:29? 喬新生?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2月3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深圳市公務員改革內容,把深圳的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專業技術三類,其中69%的公務員劃歸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
按照深圳市的改革思路,今后將為所有公務員建立與行政職務級別脫鉤的獨立職務序列。這樣的行政改革模式,既打破了傳統的行政金字塔結構,避免萬人過獨木橋;同時又可適當增加公務員人數,解決公務員待遇問題。按照深圳市有關部門的說法,今后所有新職務序列都是非領導職務,從制度上實現了“官”、“兵”分流,為精簡機構提供人事制度支持。由于實行了聘任制,可以確保公務員靈活退出,同時也可吸引高層次人才參與政府管理,從而提高政府規劃、研究和決策水平。
這一改革方案,打破了傳統的行政體制,建立了類似于現代公司的管理模式。在行政機關內部,除了執行決策的類似于董事會成員之外,還聘用大量的“職業經理人”,少數職業經理經過授權之后,還可以擔任“首席執行官”。這樣的公司治理結構,既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把行政機關當作商業公司加以運營;同時又可以巧妙地避開現行行政編制管理下“僧多粥少”、惡性競爭的現象發生。
但是,我們不能不遺憾地指出,深圳市這項行政體制改革存在非常嚴重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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