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危機四伏,責為誰負?
首先,記錄這些業主個人信息的工作表落款顯示“國土局2006.9.20制表”的字樣,但是深圳市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進行核查,發現媒體披露的含有業主信息的表格并非國土部門所制報表,該部門的房地產產權登記數據庫中根本沒有“用戶編碼、家庭電話、銀行名稱、欠費金額”等數據項。那么,為什么表格資料的落款有“國土局”的字樣。從而說明一點,這份表格與深圳國土資源部門有密切的“瓜葛”。如果這個表格不是來自國土部門,但因為署名“國土局制表”字樣,那么國土部門有必要訴求公安部門調查取證來進一部證實。而并不是在沒有調查取證之前就果斷作出判斷與本部門無關。
其次,據購買業主資料的“包工頭”介紹,一個住宅小區的業主資料售價500元,“如果多買還可以便宜”。從而,可以判斷,此份資料肯定為復印件。那么,國土資源部門在資料管理上的嚴密性值得懷疑,無法排除有其他人員秘密復印原件后,非法販賣給信息搜索利益集團,從而演變成私人信息商業買賣市場。
另外,從接觸業主私人信息的途經來看,除了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還有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不容忽視的是,小區辦理物業管理時,業主的房號、姓名、多個聯系方式都是必備資料。從而,小區物業公司很有可能成為業主信息泄露的重要途徑之一。
誠然,深圳大量業主信息被出售,在我們強烈呼吁有關部門調查取證查明真相的同時,無疑也是對當今的信息安全環境拉響了警報,在科技突飛猛進的今天,個人信息已經成為每個公民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辯識“符號”,其重要性已經無法用價值估量。無論是信息主管部門,還是普通公民,如何樹立正確價值取向,營造健康安全的個人信息環境已經成為當今又一關注民生的重大議題。信息安全危機四伏,責為誰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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