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共享我的產權 我共享誰的產權?
www.shockplant.com?2010-02-04 08:59? 五岳散人?來源:南方網
我來說兩句
經濟適用房在很多地方拔地而起的時候,就有人質疑這完全是另外一種給予富人的補貼。當年有記者爆出北京某地(也是我所在小區)的經濟適用房面積大得很無恥,我從樓上看下去,發現鄰居中開著奔馳、寶馬的不在少數。后來這種報道就少了,不知道原因何在,估計大家也習以為常了,當茅于軾先生詬病的時候,順便大家還擠對了茅于軾先生一把。
針對某些經適房的問題,最近正在起草的《住房保障法》中擬規定,將由出資的地方政府和保障對象共同擁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出資比例主要根據土地使用和建筑及安裝費用比例確定。就是說,經適房的產權將是業主與房主共同擁有,經適房的房產證看上去估計就像個結婚證了。但相信住進去的業主對這個辦法未必情愿,一方強制而一方不情愿的結婚證,大致該叫做強奸證吧。
有意思的是,出資比例中,政府出資當然是土地事項,而業主出資當然是建筑及安裝費用。我們知道,在一套房子的價值里面,房子本身是可以折舊的,但土地則不會折舊而且可能持續升值,這事當然挺不公平的。只要是讀書看報的人都知道,房地產的價格當中,最大的成本就是土地,按照這個做法的話,那房子根本就沒多少份額是屬于業主的。
更何況當年蓋經濟適用房的時候,選擇的地段都沒那么好位置。比如說北京的經濟適用房最初的兩個大項目都是建在走上5分鐘就能到高粱地里的五環外,現在經濟發展了,這些地方的房價已經開始飆升,配套設施完整,然后就有人上來說要拿走你升值價格的大部分,這與入室搶劫有什么差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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