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試點或將是“換湯不換藥”
今年2月起,貴陽市將開展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試點區域內撤銷街道辦事處,設立社區服務中心,精簡管理層級,形成“市-區-社區”三級管理模式。(1月29日《京華時報》)
貴陽市開展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在試點區域內,撤銷街道辦事處,設立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中心按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設置。以地域面積和服務半徑為主要依據,同時兼顧人口數量、居民認同感等因素,按一定的地域面積劃分社區,改革“一社一居”模式,實行“一社多居”。
改革的大方向固然無可爭議,“撤銷街道辦事處,設立社區服務中心”是政府機構改革、居民社區自治的歸宿。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城市基層管理體制改革不僅僅是摘下一個舊牌子、換上一個新牌子。
內容的改革比形式的改革更重要。在這里,貴陽的“撤銷街道辦事處,設立社區服務中心”有兩個細節值得商榷。不解決好這兩個細節問題,貴陽此番改革就一定不會起到預期的效果。
首先是行政級別的問題。從原來的正科變為現在的副科,只是降了格,并沒有起到改革的手術作用。“街道辦事處”也好,“社區服務中心”也罷,只要還保留行政級別,就難免有“換湯不換藥”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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