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昆明交警50天罰款970萬元
在日前召開的云南省政協會議上,委員王中質疑昆明交警六大隊在50天時間內收取的970多萬元罰款的去向,并指出應公開交警歷年的罰款收支賬,建議交警執法以教育為主。(1月27日《華西都市報》)
筆者為王中委員認真履行職責,敢于質疑公權力的精神叫好。每年地方召開兩會,一些代表委員或是唱贊歌,或是把目光投向限制民眾的行為上,敢于具體直接批評公權力,替民眾說話的不多。目前許多地方正在召開兩會,對于代表委員又是一次考驗。
一個交警大隊在50天時間內收取970多萬元罰款,這“執法”效益真高啊。王中照此推算,昆明市交警支隊一年的罰款數以十億元計。這真讓人疑惑,昆明市交警支隊究竟是執法單位,還是經濟實體?不僅應該追問這些罰款的去向,更應該追問這些罰款的合法性。
一個交警大隊50天罰款970萬元,如果說他們是在執法,維護社會正常秩序,鬼才相信。如此經濟“效益”,足以顛覆一個執法單位的執法信念,堅決把執法變成“執罰”,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是說昆明的交警素質低,如有這樣的執法收益,任何一個交警大隊都會把“效益”放在第一位。
相關新聞
- 2010-01-22可笑的罰款額暴露房市利益格局
- 2009-11-09靠一萬元罰款治理捂盤?笑話!
- 2010-01-18請假一天 罰款千元
- 2009-10-14深圳交通違法高額罰款動機何在
- 2009-09-25醉酒騎車罰款50,那醉酒步行該怎么辦?
- 2009-09-25對醉酒騎車者處以罰款是濫刑主義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