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知道維權成本有多高
www.fjnet.cn?2010-01-27 09:25? 王石川?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中國音集協3年收取卡拉OK版權費1.7億元。分配方案為:23%為音集協管理費用,27%歸收費單位(天合公司),剩下50%在權利人之間進行分配,歌曲的點唱率、點唱次數、唱片公司擁有的版權數額等,為分配依據。(1月26日《京華時報》)
維權成本高是出現頻率頗高的一個短語。維權成本到底有多高?經過多方合力,卡拉OK版權費終于討回來了,但到手的顯然所剩無幾,有多達一半的卡拉OK版權費被中國音集協拿走(天合集團是受音集協委托的公司,負責向卡拉OK經營場所交涉)。
不知道音集協提取23%的管理費用,有何依據?按本次可供分配金額1.2億元計算,23%高達2760萬元,音集協有多少工作人員,開展了多少工作,又進行了什么樣的管理?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里德曼,曾經精辟地談過花錢的四種模式:“花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最為經濟;花自己的錢給別人辦事,最有效率;花別人的錢為自己辦事,最為浪費;花別人的錢為別人辦事,最不負責任。”相關部門或協會有無存在這其中的現象,需要求證。
有網友直言不諱地稱,替人收賬,五五分成,這是潛規則。應該說,音集協不同于一般的討債公司,不會如此唯利是圖,也不允許如此“分成”。維護歌手利益、唱片公司利益,捍衛法律尊嚴等等是分內之事,也是責無旁貸的職責。因此,為了回應坊間質疑,音集協不妨把所有的賬目都曬一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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