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行的“星光”電視主持藝術論壇上,國家廣電總局收聽收看中心主任金文雄指出了當下主持人存在的問題,比如語言暴力、引導低俗、行為失度、經常犯傻,并點名批評侯耀華、王璐瑤、朱時茂、李斌、劉儀偉、大兵這些“游走型主持人”最容易把電視節目引向低俗。此事經媒體報道后,被點名的主持人紛紛喊冤,群情激昂,而金文雄則回應道:“我說的基本是之前的狀況,現在他們已經好多了。”(1月22日《華西都市報》)
被金文雄主任點名批評的這幾名主持人,有的我喜歡,有的我不喜歡,有的我無所謂喜不喜歡。喜歡或不喜歡純屬個人主觀情緒表達,有時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甚至可以認為有些主持人的節目低俗,雖然我沒有什么證據,也沒有關于低俗的標準,但是作為一名普通觀眾,我可以信口開河地表達個人意見和情緒,這是我的正當權利。
作為國家廣電總局的一名高官,金文雄主任的身份顯然不同于一般觀眾。作為普通觀眾,金文雄可以像我一樣討厭某個節目、不喜歡某個主持人;但作為主管廣播電視節目的官員,金主任就不能僅憑個人好惡,在公開的、正式的場合隨便指責某些主持人的節目低俗,因為你的話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官方的意見,而官方意見顯然不同于個人情緒表達,它需要有理有據、客觀公正,需要依照相關法律規章來作出評判斷。
金主任雖然提到了主持人低俗的“證據”——比如一些主持人穿著不雅,粗網紋襪子配黑皮裙,比如一些主持人打情罵俏或者相互吹捧——但是,你怎么證明這些“證據”是低俗的呢?這就需要一個關于低俗的明確標準,而你并沒有這樣一個標準,在主持人穿著方面,廣電總局也無明確規定。在沒有判斷標準的情況下,就點名批評一些主持人的節目低俗,恐怕失之草率和主觀,難以令人信服——這就像法庭審判,只有證據,卻沒有適用法律,就不能判某個人有罪。
聯系到前不久國家廣電總局的另一名官員點名批評電視劇《蝸居》低俗,我覺得有必要提醒一些官員:千萬不要以為官員比老百姓擁有更多的批評權,就可以對更多事務指指點點,甚至甚至信口開河別人也沒脾氣;更不要以為官越大見識越高明,就比別人更有鑒賞能力和品位。實際上,官員反而要慎言,很多事情老百姓可以隨便批評,官員卻不能隨便指手畫腳,因為你的言論并不僅僅代表個人,而且代表官方,你說話得比老百姓更講理、講證據、有說服力,你要對你的言論負責任。面對被點名者的群情激昂,金文雄主任及時放出軟話,說明他對此有所認識,只想息事寧人。
鑒于不少官員喜歡對文化娛樂之事發表高論,我不揣淺陋,在此提一個官方文娛批評的基本原則,供有關方面參考。這個原則就是:官方娛樂批評不能僅憑個人好惡,不宜使用“低俗”、“失度”、“犯傻”等情緒化、個性化、模糊化詞語,而應在確鑿事實依據的基礎上,依照相關法規、條令、規章、制度的要求,對某種文娛現象、某個明星藝人的某種行為進行評判,讓批評對象心服口服、有口莫辯。換言之,如果批評對象并沒有違反相關法規、條令、規章、制度,官方就不宜予以批評和干涉。至于是否低俗、是否失度、是否犯傻等等,應該留給普通民眾去評判。畢竟,文化娛樂是為大眾服務的,其最終評價權應該掌握在大眾手里。
- 2010-01-22“本山上不上春晚”不應總年成娛樂頭條
- 2010-01-22“被娛樂”的圓明園還有傷疤嗎?
- 2010-01-19公共爭論中有多少娛樂刺激和憤青情緒
- 2010-01-17除了網吧,何處可讓孩子活動娛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