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員工婚姻不應“越權”干涉

漫畫? 來源:重慶晚報
前日,重慶奧智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向員工宣布一條新規:若結婚要請同事,請先簽協議,一旦離婚,雙倍退還禮金。公司經理說:“并不是阻止員工離婚自由,只是希望他們能更慎重地對待婚姻,這樣也能一定程度減輕其他人的負擔。”(2010年1月20日《重慶晚報》)
結婚自主,離婚自由,旁人無權干涉,這是法律予以保障的。人家高高興興結婚,你先讓人家簽訂不離婚的保證協議,是否有些“狗拿耗子多管閑事”、大煞風景?何況,你又不是雙方父母和民政局,有權干涉人家私事嗎?
然而,從人情常理上講,這家公司的規定卻有一定的合理性?,F如今,喜錢已經成為很多人的沉重枷鎖,若是恰好在一家同事多的單位工作,更是月月“驚”喜不斷,結婚請柬滿天飛,很多人是“辛辛苦苦為誰忙?賺錢全為湊份子”!
更讓人惱心是,現在很多年輕“潮”人流行閃婚閃離,這邊剛歡天喜地擺宴慶賀,那邊卻已是“紅本”換“綠本”、勞燕紛飛了。人在花錢時,有一種價值評估心理,如果這錢花得不值,心中定會不爽。像送喜錢,如果被送的夫妻恩愛甜蜜,送錢的人也覺得自己的錢花得其所;反之,如果對方不幾日就離婚,送錢的人就會覺得花了冤枉錢,有種“打了水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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