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都有一個鹽罐子。在新年來臨之際,一個對普通老百姓可能是利好的消息傳出:中國鹽業體制改革在即,食鹽專營的體制或將終止,市場食鹽價格很可能因競爭機制的引入而下降。 (1月7日 《重慶晚報》)
鹽罐子看似小事實為大事,食鹽專營延續了幾千年,如今決定實施鹽業體制改革,可能終止食鹽專營體制,市場放開,競爭進來,每天都離不了的食鹽將會更加質優價廉,這確實值得百姓期待。不過,令人擔心的是,鹽業體制改革會不會走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尤其是國人經歷了一次次食品安全陣痛之后,聽說食鹽經營放開,自然會有一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隱憂。
業內行家指出,目前,全國鹽廠多達近4000家,但拿到食鹽生產許可證的只有96家。很多鹽廠都經營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將鹽業推向市場,肯定會有不法分子將工業用鹽當成食鹽賣而影響老百姓健康。這無疑是一個值得高度警惕并應得到相關部門積極應對的訊息,那么,食鹽專營一旦破冰,誰來保護民眾的鹽罐子?
“食品安全法”第101條明確,乳品、轉基因食品、生豬屠宰、酒類和食鹽的食品安全管理,適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過這僅僅是原則規定,老百姓更希望看到一雙有形的手伴隨食鹽生產、經營、銷售直至進入民眾餐桌的各個環節,都能時時刻刻提示法律之劍在保衛我們的胃。
食鹽不同于其他普通食品,它的特殊性決定了走向市場之后監管的緊迫性與重要性,職能部門除了依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強化對食鹽進入尋常百姓家各個環節的日常監管外,還應啟動立法,對食鹽監管作出專門的、具體的嚴格規范。食鹽安全管理制度與機制應成為細化法規的重中之重,首先明確問責,要保證全方位全過程、特別是源頭性問題的監管,就必須以人為本,強化安全責任,將食鹽安全的各個細節性環節與監管人員業績、獎懲與升降掛起鉤來,并規范相關法律后果。
食鹽一旦出了問題,幾乎都是群體性的問題,切不可掉以輕心,建立相應的行業準入、質量檢驗、食鹽召回和食鹽安全事故處置制度,迫在眉睫。只有制度先行,機制運行,責任上肩,監管跟進,才能確保鹽業放開經營之后食鹽安全,才能保障人民群眾吃上合格廉價的放心鹽。否則,就別忙著改革。
- 2010-01-08鹽業體改絕非僅放開經營權那么簡單
- 2010-01-08鹽業改革:“以不變應萬變”方為上策
- 2009-12-24“假鹽”到底是什么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