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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關于廣州某城管中隊在廣州中山大道一地鐵站出口的執法視頻,在網絡上流傳?!澳闳ニ腊?!這么多人,死你一個兩個有什么問題?”視頻里,一名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不僅辱罵小販,而且語出驚人,并涉嫌毆打用手機拍攝視頻的路人。目前,當事小販和被打路人已報警。(12月25日央視新聞30分)
近年來,每一次涉及城管的暴力事件都會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震動,在輿論的強烈譴責下,各地的城管部門都在“引以為戒”,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廣州也不例外,今年給城管換新裝、主管市領導指示發生沖突時“要跑”等。但不幸的是,城管人員暴力執法事件又在上演。縱觀廣州這次年底發生的暴力執法,很可能與城管隊員年底考核有關,筆者認為,城管工作績效考核應科學化。
暴力執法頻繁出現的原因其實有很多方面像是“執法人員素質低下”、“法律法規不完善”、“城管制度本身的缺陷”等等,但主要原因應是當今執法人員在“工作效率第一”的基本原則指導下,為追求效率而“不擇手段”。壓力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上級部門工作指標的分解、工作績效的考核,另一方面是小商販的抵觸和一些市民的不理解。這讓他們永遠處于矛盾中:嚴格管理,就會砸掉一些群眾的“飯碗”,造成一些人生活困難;如果不管,就會受到領導批評,甚至自己丟“飯碗”。權衡之下,他們只能服從上級指揮,工作任務要完成,工作業績要有,考核決定能否繼續有這份工作,執法人員看似有為自己辯駁的理由,關鍵就在于“工作業績”不是以今天文明執法了沒來考察,不是以如何依法定程序辦事來考察,而是以今天出去任務完成情況,小販清理情況等工作效率來考察。正所謂,丟掉良心的,可以很快完成工作任務,可以繼續這份工作,甚至晉升;丟不掉良心的,趁早辭職。
對城管人員進行科學化的管理,首先應該象《上海市城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那樣,對暴力執法的城管人員將被開除,還將追究領導的責任。其次,城管工作績效考核不再以“工作業績”作為其唯一的評價標準,要參考本地市民和小商販的評價意見,力戒“公權私有化”。城市管理應該量“力”而行:既要“量”城管人員所能夠承受的工作壓力,也要“量”在目前發展階段群眾包括那些小商販們的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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