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在總體穩步增長的同時,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卻在拉大。特別是由于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過低,“干得多,掙得少”,制約著百姓消費能力和生活質量的提高。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真正讓人們“勞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順民心的要緊事。(相關報道見13版)
這則報道中采訪的幾個“小人物”,無論是傍晚5點半接班,工作到次日凌晨4點多,每夜掙400多元的福州出租車司機葉為民,還是固定工資每月640元,焊接一臺熱水器掙不到3元的濟南打工者吳長勝,抑或每月收入4000多元,可交上房子的月供后,錢包就癟下去了的廣州白領張超,他們的生存狀態,其實就是我們的生存狀態。他們收入來之不易、何時不再捉襟見肘的感嘆與無奈,也是我們的感嘆與無奈。
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已經拉大到什么程度?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測算,目前中國居民基尼系數已超過零點四五的紅色警戒線。這么說,可能還有點難以理解。而與這則報道一起的漫畫,則更容易讓我們看到當前收入分配的懸殊:據統計,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共有職工833萬人,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相當于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而92%的全國職工,其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相當于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45%。
如何才能讓人們“勞有所得”、“干有所值”?那就是人們常說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但這并不是全部。無論是出租車司機還是打工者,抑或都市白領,其消費能力和生活質量,都難言理想。這種狀況,讓我想起了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他在《作為能力剝奪的貧困》一書開篇說,“貧困必須被視為是一種對基本能力的剝奪,而不僅僅是收入低下”。他的這一思想已經被聯合國機構接受并發展為人類貧困指數概念。而“貧困不僅僅是收入低下”這一概念,對當前我們的收入分配改革不無啟迪意義。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收入水平實際上是一直不斷提高的。然而,在一個普遍水漲船高的情況下,整個社會的貧富差距卻在擴大,這顯然不只是由于收入本身低的緣故,而是人們不具備某些“基本能力”的結果,比如民眾不像富人那樣擁有資源配置的控制力、話語權,比如社會缺乏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機制,比如市場機會不均等、公平競爭機制缺乏等等。
所以,筆者認為,真正讓人們“勞有所得”、“干有所值”,并不僅僅是一個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的問題,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應該更宏觀,更全面,能站在給予民眾“基本能力”的高度上,作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出發點,而不是簡單的漲工資、鼓腰包。
- 2009-10-27一個網民對收入分配改革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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