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超標”之爭不能光打口水仗
www.fjnet.cn?2009-11-29 08:52? 范正偉?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 不得不說,對于食品安全,消費者已近風聲鶴唳了。在統一和農夫山泉果汁被海口市工商局警示“砷超標”后,盡管企業齊聲“喊冤”,盡管僅海口一地被指“超標”,但新浪網調查顯示,有超過7成的人表示再也不會購買該產品。?
????這也怪不得消費者。劣質奶粉、蘇丹紅、瘦肉精、重金屬超標……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繁刺激著消費者脆弱的神經。正如有人所言,曾經相信“每天一斤奶,強壯中國人”,沒想到那么多三聚氰胺;如今買瓶水,誰知竟然可能“砷超標”!?
????對企業來說,如果不能自證清白,那么無疑意味著滅頂之災。就政府部門而言,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出擊,從“事后維權”轉向“事前預警”,無疑是值得肯定的進步。?
????然而,海口市工商局的“預警”似乎并沒有讓企業心服口服,被查處的農夫山泉和統一不僅對檢測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嚴重質疑,并表示不排除采取訴訟途徑“維權”;而許多消費者也表示,面對這樣的口水戰,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權威說法。?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是消費者的本能反應,但政府部門作出行政決定時卻不能跟著感覺走。企業的質疑,正在于海口市工商局的執法“硬傷”:比如,涉嫌含毒的產品都是自行“封存”的,無法確保“樣品”是否為假冒偽劣產品;再比如,檢測發布既沒有向企業予以核實,也沒有給企業行政處罰通知書。?
????這顯然與《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不符:“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要求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采樣規則進行取樣,并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不僅如此,當記者采訪予以核實時,海口工商局科長、主任、副局長一直通過各種借口拒絕或者婉拒。如此執法辦事程序,也難怪企業不服氣了。?
????毋庸置疑,與強勢的企業相比,政府理所當然更應該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是,這樣的保護,只有出自依法行政,才有根本和長遠的意義。政府部門既要注重實質正義,也要注重程序正義。后者不僅是前者的保證,同是也是一種“看得見的正義”。程序正義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支柱,如果不考慮程序正義,那么政府發布的任何“警示”消息的權威性,都會大打折扣。?
????當然,對于有關企業來說,如果其產品里果真“砷超標”,那么此時越是激烈地喊冤和辯白,越會在真相大白后陷入被動、為人不齒;如果產品質量確實合格,也未嘗不是一個反思的契機:為什么這樣一個不合法定程序檢測結果的發布,會引起消費者如此強烈的反應?為什么對食品安全的質疑,總會有如此深厚的“群眾基礎”??
????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對于企業來說,在自證清白的同時,更應該警醒:企業的社會責任,首先是產品責任。除了宣傳“良心品質”之外,更要把產品安全貫穿到每個生產環節中,無論對自己,還是對消費者,都是一種“程序正義”。?
????這也怪不得消費者。劣質奶粉、蘇丹紅、瘦肉精、重金屬超標……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繁刺激著消費者脆弱的神經。正如有人所言,曾經相信“每天一斤奶,強壯中國人”,沒想到那么多三聚氰胺;如今買瓶水,誰知竟然可能“砷超標”!?
????對企業來說,如果不能自證清白,那么無疑意味著滅頂之災。就政府部門而言,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出擊,從“事后維權”轉向“事前預警”,無疑是值得肯定的進步。?
????然而,海口市工商局的“預警”似乎并沒有讓企業心服口服,被查處的農夫山泉和統一不僅對檢測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嚴重質疑,并表示不排除采取訴訟途徑“維權”;而許多消費者也表示,面對這樣的口水戰,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權威說法。?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是消費者的本能反應,但政府部門作出行政決定時卻不能跟著感覺走。企業的質疑,正在于海口市工商局的執法“硬傷”:比如,涉嫌含毒的產品都是自行“封存”的,無法確保“樣品”是否為假冒偽劣產品;再比如,檢測發布既沒有向企業予以核實,也沒有給企業行政處罰通知書。?
????這顯然與《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不符:“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要求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采樣規則進行取樣,并將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不僅如此,當記者采訪予以核實時,海口工商局科長、主任、副局長一直通過各種借口拒絕或者婉拒。如此執法辦事程序,也難怪企業不服氣了。?
????毋庸置疑,與強勢的企業相比,政府理所當然更應該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是,這樣的保護,只有出自依法行政,才有根本和長遠的意義。政府部門既要注重實質正義,也要注重程序正義。后者不僅是前者的保證,同是也是一種“看得見的正義”。程序正義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支柱,如果不考慮程序正義,那么政府發布的任何“警示”消息的權威性,都會大打折扣。?
????當然,對于有關企業來說,如果其產品里果真“砷超標”,那么此時越是激烈地喊冤和辯白,越會在真相大白后陷入被動、為人不齒;如果產品質量確實合格,也未嘗不是一個反思的契機:為什么這樣一個不合法定程序檢測結果的發布,會引起消費者如此強烈的反應?為什么對食品安全的質疑,總會有如此深厚的“群眾基礎”??
????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對于企業來說,在自證清白的同時,更應該警醒:企業的社會責任,首先是產品責任。除了宣傳“良心品質”之外,更要把產品安全貫穿到每個生產環節中,無論對自己,還是對消費者,都是一種“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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