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上,新密市實驗高中305班19歲學生李金川在宿舍內死亡。次日,當地刑警在其課桌上發現了七八頁遺書。李金川的父親李建斌說,遺書中大多都是揭露新密實驗高中“不正之風”的。(11月11日 河南商報)
新密高中生以自殺控訴教育歪風,相關部門無論如何變換說辭,都不能挽回生命失去的代價。李金川生前寫有遺書,揭露新密實驗高中的種種“不正之風”。筆者發現“不正之風”跟傳統的“師生觀”容易被扭曲分不開,當今社會是個注重個人權利的社會,老師的思想觀念也需與時俱進,傳統的師生觀亟需轉變成民主的師生觀。
許多教師的潛意識中“師道尊嚴”,“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等傳統的師生觀根深蒂固。故在教學管理中,老師往往具有絕對的尊嚴,要求學生絕對服從。絕對的服從觀念很難讓老師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這在座位安排上也有所體現。一旦老師認識到“座位安排權”可以牟利,權利的濫用就更加肆無忌憚了。中學領域“送禮安排好座位”幾乎成為潛規則,筆者曾有“被潛規則”的經歷。讀初中時,我個子不高,眼睛近視,卻被班主任安排到“遙遠的大后方”,父親拜訪班主任以后,我很快被調到了前排,父親跟我說他當著班主任的面,往班主任抽屜里塞進一張百元人民幣……
1993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明確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教師法雖明確規定了教師應平的對待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但在傳統的師生觀作用下,平等對待每個學生恐怕只有圣人能做到。多數老師成不了圣人,故約束監督,制衡就尤為重要。得不到有效制衡的權力,必然產生“辦公室看黃碟”、“送禮安排好座位” 等“不正之風”。
學生是老師履行義務的對象,老師責任有無盡到,行為是否恰當,是否平等對待學生,學生毫無疑問最有發言權。保障學生發言權亟需推行并落實民主的師生觀。民主的師生觀是指師生雙方,以各自不同的立場,通過理解、對話等多種民主方式,平等對待,自主建立的關系,這種關系可以明確體現在班級事務中。比如“如何安排座位”,老師可以與全班同學共同協商,擬定一個協商的方案。李金川自殺控訴教育歪風,固然有他個人的原因,但只要“不正之風”確實存在,相關部門就應該反思。與其爭論、歸責,不如反思如何避免下一個“李金川”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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