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多管閑事”的銀行職員叫好
一位被所謂廈門 “警察”忽悠的福州市民,差一點把自己辛苦積攢的20萬元巨款,匯入騙子設立的子虛烏有的“安全賬戶”。昨日,福州警方對外發布消息稱,因有了銀行方和警方的及時介入和勸阻,這個一門心思欲往騙子賬戶匯款的女士才如夢初醒,避免了巨大的經濟損失。(11月8日《海峽導報》)
客戶存款、取款、轉賬,是客戶個人的自由。只要手續齊全、程序合法,銀行一般是無權干涉的。銀行職員也不會“多管閑事”。但20萬元存款并不是一個小數目。客戶將巨款轉賬,細心的銀行職員從中發現了疑點,穩住事主,立刻報警,避免了客戶的巨大經濟損失。我們不能不為這位“多管閑事”的銀行職員叫好!論其功績,并不遜色于那些智斗歹徒之類的見義勇為者。
當然,我們還要感謝“多管閑事”的警察。按照一些人的理解,接警的警察,提示、勸導之后,事主不聽,已經盡到責任了。再阻攔她匯款,似乎有點兒“多管閑事”了。但警察的職責,又不同于銀行職員。即便對不予配合的事主,你 “自愿受騙”,那是你的“糊涂”,但警察不能“見騙不救”,寧可被不理解者罵 “多管閑事”也得管。這樣敬業的警察,也讓我們肅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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