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偷猖獗,失主習以為常。東莞市莞太路智通人才市場旁的博士眼鏡店被盜,玻璃窗與卷閘門被毀壞。店員表示:“這次沒有再動招牌,卷閘門也只花了100多元就修好了,小偷還算有良心。”附近商戶說起小偷沒有咬牙切齒,而是習以為常,甚至有人想對小偷說聲“謝謝”:“說實話,我要委托你們感謝小偷。一是,他進去偷完東西還記得把卷閘門放下來,好像什么也沒發生,避免我發生更大的損失。二是,他在我們晚上沒值班的時候來,保證了我們的人身安全。”(10月27日《南方都市報》)
??? 這真是聞所未聞的一件奇事。自古以來,小偷都是人們切齒痛恨、人人喊打的對象,現在倒好,居然有人被盜之后稱贊小偷“還算有良心”,甚至還要委托媒體記者來“感謝小偷”了。這到底是因為小偷的道德水準和素質提高了,還是因為一些人的是非觀念淡薄了?
然而,仔細再想想,失主們的做法又不能說沒有一點“合理性”。小偷猖獗,時不時就會光臨一下,時間長了、次數多了,失主們可不就習以為常了唄。有的小偷不光偷東西還搞破壞,這回來了個如此“自覺”、如此“維護失主的利益”的好小偷,又怎能不讓失主們心生感激呢。
按理說,遇到了小偷,失主們首先想到的應當向警察和負責治安的單位求助,因為他們他們的職責就是保護老百姓的安全。可是,如果警察和維護治安的單位沒能發揮作用,老百姓對他們就會從不滿到失望,最后終于干脆淡忘了還有這么個單位、這么些人員存在。我相信失主們在最初遇盜的時候,肯定也向警察求助過,估計沒有什么效果——否則,他們也不會轉而要去感謝小偷了。
假如當地的社會治安良好,大家夜不閉戶也有足夠的安全感,誰還會被偷盜了之后還要去感謝小偷?失主感謝小偷,實在有點黑色幽默的意味。可是,這個“黑色幽默”折射出的,難道就沒有社會治安形勢的嚴峻?難道就沒有老百姓對治安環境的無奈?當老百姓在丑惡現象面前學會了逆來順受,學會了笑對侵害,甚至學會了“幽上一默”,不知道警察們感到臉紅不?希望當地的有關部門能從這個黑色幽默里感受到尷尬和鞭策,真正負起責任,打起精神來把工作做好,以對得起養育自己的“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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