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廣東省委辦公廳第二次網友集中反映問題交辦會要求首批設立“網絡發言人”的l5個省直單位,至10月12日已全部設立“網絡發言人”,并開始履行職責。據介紹,“網絡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定期收集處理有關網站上的留言板或問政平臺上網友的留言。
“網絡發言人”是一個新事物,新得必須讓它暫時標上引號,新得人們難以給它下一個準確的定義,新得無人能夠描繪它應有的形態特征。也正因為其新,所以人們不妨展開想象的翅膀,更不妨充分交流互動,使之名副其實,趨于完善,真正發揮作用。
“網絡發言人”應該是一個什么樣,可以見仁見智;但“網絡發言人”不應該是什么樣,在一些方面恐怕還能獲得一致。
以其現定的主要職責而言,所謂“定期收集處理”網友的留言,似乎就有點語焉不詳,也與網絡的基本特征不甚相符。“定期”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概念,在實踐中也很容易異化為“不定期”。即使是制度化的“定期”,顯然也與網絡即時、海量等特點不合拍,跟不上網絡輿情的律動。理想的狀態,自然是“每天”都得有人盯著網絡,迅速處理有關事務。要而言之,“網絡發言人”的工作狀態,要與網絡特征相適應。所謂“定期”,哪怕是短至三天兩天,都可能要落后。
“網絡發言人”收集處理網絡輿情,是基礎性工作,必不可無,也很見責任與工夫。但除了上述的時限問題,還有一個機制問題:收集到的輿情如何處理?是本單位、本部門“消化”就完事,還是規定必須上報至有關部門和領導?一個單位或部門處置不了的問題,是不是需要一個聯動機制來應對?理論上說,以第一種做法最具消極性。
不過,即使輿情收集處理工作做到了完美,“網絡發言人”若不“發言”,不對輿情進行積極回應、反饋,還只是起到了網絡信息員的作用,不能稱之為“發言人”。明確賦予“網絡發言人”以“發言”的功能,可謂名正言順,也是“網絡發言人”走向名副其實的一塊基石。自然,“網絡發言人”“發言”要積極而慎重(但也不宜又來一個“定期”),它應當是公權力發出的值得信賴的聲音,而不應是某個官員言說時身份模糊的信口開河。
由嶄新的“網絡發言人”,容易使人聯想到不太新的“新聞發言人”。二者之間或許有相互借鑒的地方,但首要的是認識到其間的不同。也許可以說,“網絡發言人”面向網民,所以應具更多人性化、更少格式化,多一點溫情軟語、少一點官腔官調。
“網絡發言人”是一個新事物,也是一個好事物,有利于實際工作的改進和推進,有利于社會的和諧進步。新事物有一個發展完善的過程,在初創階段不應求全責備,但嚴防其淪為徒具形式的俗物,并不是過分要求。與官方有關的陳舊網站、空殼博客,都是眼下習見的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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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3是不是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的,都可以叫做“新聞發言人”?
- 2008-09-04“發言不超10分鐘”看起來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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