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汪董小區房子樓板太薄,大多數居民正常裝修時都打穿過樓板。最近,周先生家樓板一下子被打穿了15 個洞,居民都稱他們的小區為“樓薄薄”。物業測量,樓板厚度不到 8 厘米。建設部門稱,厚度應達到 10-12 厘米。(9月 24日《現代金報》)
購房者收房后發現質量低劣,這其實已是普遍現象。據中消協透露,商品房投訴自 1997 年開始受理以來,不僅投訴解決率最低,而且投訴量以每年 20% 速度持續遞增,業主和開發商沖突升級,業主集體投訴呈上升趨勢,投訴的項目涉及越來越廣泛。
開發商對房屋質量的忽視,很大程度上與商品房預售制度有關。按常理,商品出售前,總要有相關部門的準許,必須是合格產品,方能市場準入,房子這種牽涉到比較復雜的行業標準的不動產,更必須經驗收合格并取得房地產證之后,才能出售。 然而據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出售時,只是一張圖紙,因為房屋質量的風險轉嫁到了購房者頭上,開發商對房屋質量的重視度必然下降。
實際上,一些不講誠信、實力不足的企業,正是鉆這項制度的空子,房屋售出后,或隨意變更建筑設計、或工程中偷工減料,以牟取更大的利益。而為了逃過監管,或買通現場監理,或在驗收時以種種手段蒙混過關,而這在如今各種潛規則盛行的情況下,并不難做到。
購房者,本來就在購房中處于弱勢地位,而收房時,因為房款已交,主動權更已掌握在開發商手中,購房者發現房屋質量有缺陷,或者與圖紙不符,只能被動地投訴,但開發商大多采取應付的手段,而既然生米已煮成熟飯,即使修修補補,房屋質量差的硬傷是不可能徹底解決的,有關部門也已經無法采取強制手段。
諸如“樓薄薄”的層出不窮,在拷問當前的商品房預售制度。顯然,驗收不過關無法出售,或者購房者不滿意的房子賣不出去,才會讓開發商自覺地注重房屋質量。也因此,實現現房交易,讓商品房真正具備真實的商品屬性,不僅事關保障購房者權益,也有利于保證房屋質量。(錢夙偉)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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