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鄲市糾風辦公辦室今日透露,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對公職人員為自身及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酒后駕車行為開脫、說情的,將同酒后駕車人員一并處理。(9月22日中新網)
好一個將酒后駕車人員和說情者“一并處理”,在全國一片口誅筆伐酒后駕車行為之際,邯鄲市糾風辦響應國家政策,順應民心民意推出一個大快人心的“一并處理”制度,的確顯示了糾風辦工作上的“與時俱進”和“不斷創新”。但在讀罷這條令人“大快人心”的一并處理消息之后,筆者還是不禁要對這一措施的現實效果提出質疑。
首先,“一并處理”是否會淪為“一刀切”。糾風辦明確提出要對給酒后駕車親屬開脫、說情的公職人員實施問責,這本是一項保證司法機關在處理酒駕過程中不受權力等人為因素干擾從而保持司法公正、獨立的有益措施,但不知道糾風辦在推出這一措施的過程中是否考慮到了現實情況的復雜性。在此有一種情況是,當醉駕者確實需要為其不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辯護時,其親屬為其說情是否應該視為干擾司法公正,而被一并處理呢?同時,當親屬為醉駕者的辯護是有理有據且符合規范程序的情況下,那么身為公務人員的親屬說情者是否也應被問責呢?在事實上大多數酒駕者往往是缺乏道德正義的,他們處于輿論弱勢,因此他們能夠得到的幫助和辯護是有限的,而且為其說情辯護者往往也被視為站在道德的對立面。對此,糾風辦還應該有更多人性化的考慮,而不是通過一刀切的一并處理就徹底斷絕官員說情的同時也斷絕了合理辯護,規范辯護的聲音。
其次,“一并處理”還有處理不到的“影子權力”。權力的影響是無處不在的,更多的時候甚至是隱形的。在司法尚未真正能夠做到獨立的今天,“影子權力”的影響更是四處蔓延。試想倘若一位官員的親屬因為酒駕而遭遇司法審判的時候,在權力盤根錯節的底層政府,那么即使這位官員能夠潔身自好,也不排除有司法人員通過較輕的量刑審判來向權力獻媚。更何況,一并處理措施本身針對的還是那些未能潔身自好的官員,那么“影子權力”的效應將會更加的明顯和放大。而一并處理的只是那些表層說情者,那些通過“影子權利”施加影響的官員卻依然高枕無憂。
再次,語焉不詳的“一并處理”讓人懷疑政策的真正意圖。邯鄲糾風辦工作人員稱:因酒后駕車或給親屬開脫、說情的公職人員,一年內被抄告一次的,給予誡勉談話,責令整改,并寫出書面檢查;一年內被抄告兩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取消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一年內累計被抄告三次以上的或因醉酒駕駛被拘留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事實上,在如今的權力環境下,誡勉談話、書面檢查和取消評先資格的處罰措施實在是有些微不足道,試圖通過這樣的措施來限制權力泛濫而不去影響司法公正,實在不知道是糾風辦的無知還是對這些公務員的刻意保護。如果是刻意保護,那么這樣的一并處理幾乎不如不處理。更讓人質疑的是對于抄告三次以上的官員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紀處分,相應的處分,究竟是怎樣的處分?沒有依據、語焉不詳的處分具有太大的彈性空間,最終很容易淪為口頭的處分而達不到真正的懲戒目的。
一項措施的出臺不能依靠的只是行政部門的一時興起,而應該經過深思熟慮的推敲和廣泛征求意見。但邯鄲市糾風辦這樣一項漏洞頻出,可操作性令人質疑的“一并處理”,又如何不讓我們懷疑這只是政府為附和民意而草率出臺的一場權力自秀措施。(葉青林)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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