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立法規定小學生作業時間不得超1小時。《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9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小學一、二年級不得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計控制在一小時以內;中小學校應當保證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9月1日《揚子晚報》)
江蘇出臺全國首部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的地方性法規,并第一次以法規形式規定各年級學生的書面家庭作業量,我認為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可是,此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發了不少網友的質疑,而爭議的焦點在于其可操作性——1小時作業量怎么計算呢?誰又能對此進行有效的監督?
誠然,所謂的“作業時間不得超1小時”是個模糊概念,很難有一個精確的標準,執行起來也有難度,但這并不妨礙我為這一規定投贊成票。在當前應試教育大行其道、學生課業負擔積重難返的現實語境下,出臺這樣的規定不僅需要勇氣,更是表現出了極大的善意,對學生、對教育、對社會都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
減輕學生負擔已經喊了若干年了,但很多時候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現在,終于有一個地方真正行動起來,以法規的形式來保護孩子,單是這種態度就值得肯定。至于可操作性的問題,實際上也并非完全不可能。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無須太精確,比如“睡眠時間不能低于8小時”,并非一定要掐表計算時間,一秒不能少、一秒不能多。“作業時間不得超1小時”同樣如此,也是一個總體的、指導性的標準。而有經驗的老師和家長,對作業量的大小是有一定的測算能力的,多少作業需要1小時左右完成,多少作業需要2小時左右完成,他們心里有數。有了“作業時間不得超1小時”的標準,老師在布置作業的時候就會慎重很多,雖不一定都能嚴格控制在1小時之內,最起碼可以遏制2小時作業、3小時作業等明顯負擔過重的情況出現。有這樣一個規定,總比沒有強。
據悉,江蘇教育部門正在研究制定作業時間如何監管的配套措施,這一舉措的實際效果還是值得期待的。斤斤計較“作業時間不得超1小時”的可操作性,甚至懷疑這又是一個“拍腦袋決策”甚至是“政績工程”,不僅有鉆牛角尖之嫌,還誤讀了規定的善意,實質上是對孩子利益保護的阻礙。(喬志峰)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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