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錢抵刑”是藐視法律的犯罪行為
www.fjnet.cn?2009-08-21 16:07? ?來源:東南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對犯罪分子查而不處或者查而輕處,必然助長犯罪氣焰越發囂張。在安徽毫州市,因為特警支隊長白玉嶺1988年以來多次收受巨額賄賂,在其辦理的近萬人的案子中無一被轉為刑事案件,都是交罰款就放人,然后或藏匿或毀滅卷宗。(8月20日南方網)
對應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給錢就可以免除刑事處罰。這種“以錢抵刑”的做法,是公然對法律的藐視。公安偵查,是進入司法程序的第一道關口。關外腐敗,就使他們擁有更多的司法裁量權。只要肯付錢,應負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就會以取保候審、保外就醫、治安罰款等逃離法網。
以錢抵刑,為何屢禁不止?“罰沒創收”是罪惡根源。本來用以遏制“以錢抵刑”的財政收支兩條錢,在許多地方變成收支一條線。公安創收有內定指標,有創收提成獎勵,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有的地方警娼一家,玩“捉放曹”游戲,罰嫖不禁娼,讓暗娼多拉嫖客為公安創收。
以錢抵刑,非一人所能為,必然有一張非法的權錢、權色江湖網。白玉嶺曾被人多次舉報、甚至被調查,連省廳的批示都不了了之,其江湖網牢不可破。其中,有已倒臺的“閱兵書記”的后臺支撐,有現有的紀檢部門的綏靖包庇,有江湖色彩的師徒關系網。否則,白玉嶺不可能橫行鄉里20多年屹立不倒。
白玉嶺公然挑戰法律的以錢抵刑,使成萬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繼續危害社會。而他的頂頭上司卻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公安機關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被當地人稱為“打黑局長”,極具諷刺幽默味道。筆者認為,又貪又淫的白玉嶺案件不應該劃句號,不同時打掉“保護傘”,不摧毀案發背后的乾坤,就不可能除惡務盡,法律就不可能成為維護一方平安的有力武器。(孫金棟)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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