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對上半年的各地應對網絡熱點輿論的能力做了一個排行,在榜上,發生在湖北的石首事件和鄧玉嬌案,被列倒數一、二位。其中的石首事件緣起一位廚師的非正常死亡,最后演變成一場震驚全國的騷亂,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在8月17日的湖北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培訓班上,省委書記羅清泉對群體性事件的處置,提出了三項要求:一是相關負責人要到現場;二是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三是要主動發布信息。這三點,基本總結了處置群體性事件的經驗。我也相信,石首事件是在這次培訓班上,是屢被提及的焦點,其處置的成敗得失,更是此次會議交流的重點。
當前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已經面臨著網上和網下兩個“戰場”。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向上級報告,是為了解群眾訴求,進行綜合判斷并進行調處,這是現實需要。而“主動發布信息”,應是應對輿論上的“群體圍觀”吧。畢竟,網上和網下只要有一方沒有處理好,就會互為影響,導致整個處置不僅前功盡棄,還會使事態進一步擴大,范圍進一步擴散。
在這方面,石首事件中的經驗教訓,尤其值得總結學習:原市委書記鐘鳴為何“失蹤”二三天沒出現在現場;第一時間公布的涂遠高自殺身亡的結論為何不能取信于民;政府為何撕毀協議對一些家屬刑拘……這三點,表面都已有了說法和結論:鐘鳴終被免職、石首市民對社會治安已極度不滿、政府刑拘聚眾人員實屬法律無奈。
然而,對鐘鳴的處理何以在一個月之后?石首社會治安惡化平日里為何沒有重拳出擊?既然是依法刑拘死者家屬,又為何事前簽訂免責協議將政府陷入“無賴”境地?如果說,在群體性事件爆發時,當地政府疲于應對忙中出錯情有可原,但在事件平息之后,為何還有如此弱智之舉?
另外,涂遠高非正常死亡的醫檢結論不難查出,其自殺的蹤跡也不難追蹤。然而,警方調查的結論僅僅是結論,沒有任何證人、證詞、證物來支撐。新聞發布說了不少次,寥寥幾句是“說了等于沒說”,最終讓事件越拖越大,越拖越復雜,越來越不為公眾所信任。
事件中所反映出來的處置上的草率,讓人深感擔憂,我也看到了“強制”二字屢屢現身:現實中依賴于的警力強制民眾屈服,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強制公眾相信。
對群體性事件的處置能力,是官員的核心執政能力之一,羅清泉書記提出的三點要求,其重要性和緊迫性不言而喻。要落實這些要求,我認為就應該著眼于群眾,著眼于基層,著眼解決民眾最切身的問題。如果說,石首事件,能引起湖北基層官員解決群眾問題的高潮,這筆學費才真正交得值,官員對群體性事件處理的技巧和能力,也才可以說是學得水到渠成吧。(吳雙建)
(責編:李艷)
![]() ![]() |
- 2009-07-28“石首教訓”之痛勝過“甕安教訓”
- 2009-07-29石首官員問責后何時釋放死者被拘親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