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可能做夢都不會想到,已經塵埃落定的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再起波瀾,自己會因為盡了醫院“救死扶傷”的本分而引火燒身,一紙通報批評裹著更嚴厲的立案調查定論,兜頭砸來。
河南省衛生廳對鄭州大學第一附院通報批評的理由是,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以此作為處罰依據明顯站不住腳。鄭州大學第一附院只是通過手術將張海超的病診斷為“塵肺合并感染”,并沒有說是“職業病塵肺”,也沒有說是由什么引起的。對鄭州大學第一附院作為“三級甲等”、全國“百佳醫院”,完全有資質對“塵肺合并感染”進行診療,何來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建立在錯誤依據上的處罰通報又怎可能是正確的,合理的呢!
仔細分析一下,河南省衛生廳此舉雖然有秋后算賬之嫌,卻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開胸驗肺”事件引發了社會對職業病鑒定體制之弊的大討論,而《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不能與時俱進,是造成職業病鑒定體制之弊的主因。修改法律與衛生部規章中的不合理部分,打破職業病防治機構對職業病鑒定的壟斷堅冰,建立由多家權威醫療機構專家共同組成的“混合型”職業病鑒定復核機構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而衛生部新聞發言人在回應修訂《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的提議時說,如果職業病診斷和鑒定完全放開,很可能出現多家有多種診斷結果的情況。對此人們要問,美國沒有政府設立的職業病鑒定機構,在法律上對職業病的診斷可以由任何普通執業醫生、甚至家庭醫生進行。美國怎么就不怕“出現多家有多種診斷結果的情況”呢。
很顯然,將“開胸驗肺”事件視為個案的衛生部門根本沒打算改進職業病鑒定體制的弊端。你們議論你們的,我該咋辦還咋辦。職業病防治機構對職業病鑒定的壟斷,怕是綿綿無絕期了。
或許,正是因為有了這些撐腰,河南省衛生廳才對“多事”的鄭州大學第一附院痛下殺手,秋后算賬。對于河南省衛生廳此舉,我們不妨用“小人之心”度一度:本是同根生,作為大哥的鄭大一附院卻為張海超狀告受寵的小兄弟職防所,間接地提供幫助,是典型的“胳膊肘往外扭”。以至于局面失控,鬧出那么大的動靜,讓作為“家長”的河南省衛生廳顏面掃地,不處理你我處理誰啊!
不敢想象,如果“開胸驗肺”事件不是由安監、衛生、勞動、監察、信訪、工會等部門組成的聯合督辦,而是由衛生部門獨辦,會是一個什么樣的結果。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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