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是當下中國各大城市的通病,基于擁堵費在技術想象上的誘惑,也是治堵最偷懶的辦法,許多城市提起過征收此費的議程。不過由于輿論的巨大爭議,大都只停留于討論層次,然而廣州準備動真格了。7月31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縱橫》報道,日前《廣州市城市交通改善實施方案》歷時三年規劃,終獲全國專家評審通過。廣州市市政部門透露,一旦方案被廣州市政府批準,廣州將成為全國第一個收取道路擁堵費的城市。
對“收取道路擁堵費”,專家是從什么角度評審的?從相關專家接受媒體采訪的表態看,專家評審可能主要是從技術操作和專業角度進行的,收費可不可以操作,在技術上怎么操作,收費對緩解交通有多大的作用等。如果評審僅僅停留于這個層面,就過于狹窄并很不正當了。道路擁堵費最關鍵的問題,并不在技術操作上,而在收費的正當性和必須性上,因此,專家不能跟著政府預設的收費邏輯走。
道路擁堵費的征收,在技術上沒多大障礙,早有國家選擇了這種手段緩解道路擁堵。“收費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擁擠”,這是最簡單的經濟學常識,用不著專家費神評審。收擁堵費的關鍵不在于其可行和合理,而在于其是否正當。治堵有許多更好的捷徑,比如可以直接限制廠家生產汽車,限制人們購買汽車,那不更能使治堵立竿見影嗎?為什么不能這樣做呢,因為這雖符合經濟邏輯但在法律上是不正當的,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權利和企業的正當權益。
收費有同樣的正當性問題。政府在公共品上向公民收費,并非天經地義不證自明,而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明。為什么?因為公民已經向政府納稅了,每個月都從合法收入中讓渡出一部分交給政府,就是為了向其“購買”國防、交通、環保、教育等市場和個人無力自給的公共產品。為了享受寬闊的公路和便捷的交通,車主更是支付了從購置稅到燃油稅的很多稅費,既然如此,政府就有責任向其提供免費的公共品,免費應成為一種常態。
政府如果要以收費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那就要證明已經窮盡了應當履責并力所能及的種種努力,比如道路已經擴建得足夠寬了,公共交通已經足夠發達了,城市交通規劃已經足夠合理了,路權分配已經足夠公正了。只有這些方面都窮盡了努力,收費才有了正當性。基于收費是向公民重復征稅,所以,這只能是改善城市擁擠最后的手段。
擁堵費雖然在邏輯上很符合人們對治堵的想象,但為什么國際上許多更堵的城市,沒有選擇這種治堵手段呢?關鍵在于正當性說服不了民眾,通過不了議會審查,所以政府只能盡可能把發展公共交通作為緩堵之法,紐約、東京就是如此。事實上,公眾并非逢收費必反,當一種收費真正必要時,公眾不會沒有公益意識,畢竟,誰也不愿意整天堵在路上。因此,正當性才是專家評審的核心所在,收取擁堵費需慎之又慎。
而今,只看到專家順著政府的收費邏輯,從技術為其論證,這樣的“論證式”評審,只會養成政府“以收費解決問題”的懶政惡習。另外必須強調的是,道路擁堵費主要不是一種專業問題,而是一個涉及許多人切身利益的公共問題,所以,最關鍵的不是專家的專業評審,而是公眾的民主決策。(新京報)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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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31收取“道路擁擠費”是個餿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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