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強奸”的檢察官為什么不反抗
柏成圖
為敲詐錢財,河南平頂山一個黑道團伙強迫被劫持的檢察官夏某強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學生,并脅迫其用繩子勒該女子,拍照后試圖勒索一千萬元。當地公安部門稱,該團伙8人已被捕,夏某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起慘絕人寰的綁架案,注定將造就一個新的網絡流行語———“被迫強奸”,也將夏某推倒輿論的風口浪尖。在我看來,夏某不是普通百姓,而是一名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公職人員,肩負捍衛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天職,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在面臨自身安全和群眾生死的抉擇之時,將自身的利益置于后位,而將群眾的安全置于首位,都是一名檢察官的職責所在。
但令人遺憾的是,夏某檢察官最終選擇“被迫強奸”的方式強奸了女學生,很好地“配合”歹徒,使自己得以保全。也許有人說,夏某被歹徒完全控制,已沒有其他選擇,只好如此。我想說的是,如果這個邏輯可以成立,那無異于說警察在自身受威脅時,可以不理不睬群眾的生死了。
即便是一名普通男人,只要還有點血性,想必也不會為了活命而去強奸比他更弱小的女性,而會選擇掙扎和反抗。可在報道中,我們看不到夏某哪怕一點象征性的反抗,這難道不與一個人的良心、道義相悖嗎?從這一極端個例中,我們看到的是個別公職人員對暴力犯罪分子的懼怕和妥協,甚至是無原則的遷就。這樣一個近乎“軟蛋”的檢察官,其所作所為,不能不說是以打擊犯罪、維護群眾安全為天職的執法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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