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透支 難找欠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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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銀監會出臺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通知包括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但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同時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等規定(7月17日《人民日報》)
一卡在手,可以刷卡消費,可以透支現金,這就是信用卡的魅力所在,現代人的生活已經離不開信用卡,現如今,各銀行發展的信用卡用戶越來越多,就這些還不夠,有不少銀行將信用卡客戶群向著未成年人甚至兒童發展,不少未成年人也有了屬于自己的信用卡,猛一看這個舉措是為未成年人著想,從小培養孩子的理財、消費觀念,現在的孩子懂得多,他們渴望了解孩童以外的世界,信用卡正好幫助這個人群了解成人世界,體驗成人感受。只是,未成年人需要信用卡嗎?對于這個問題,家長的意見都不盡相同,有些家長認為孩子肯定會有使用信用卡的時候,早一點體驗也不為錯,但是信用卡的另一個潛在名詞是“卡奴”,在這個問題上,家長們擔憂未成年人太早成為“卡奴”的心態是一致的。
所謂信用卡,不僅僅具有存儲功能,重要的是在信用上,簡單理解就是可以用信用來透支金錢,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需要花錢的地方不多,只要不是亂花錢,父母給的零花錢已經能夠滿足,也就是說,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信用卡存儲的作用也就不大,那么,剩下的就是透支了,雖說一些銀行針對未成年人所發的信用卡透支額度不是很大,但是我們不要忘記了,孩子的控制能力不強,在受到誘惑的情況下,很可能大量地使用透支功能,其結果就是個人信用受損,孩子不由自主地成為“卡奴”,雖說孩子們的身后有家長,家長應該負責,但是如果銀行方沒有核實清楚還款來源,很可能會造成所謂的“惡意”欠款,由此產生的糾紛也會無形中增多。
除了容易引發糾紛,信用卡對未成年人的身心也有一定的影響,既然是辦理信用卡肯定要出示相關證明,銀行方面也會和其他信用卡一樣按時給付對賬回單,可能這種方式對未成年人養成理財有所幫助,但是未成年人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像對賬單、信用卡廣告單等這類東西時不時地出現在孩子周圍,對孩子是個不小的誘惑。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孩子有一個快樂的成長時光,信用卡是屬于成人的,的確不應該闖入孩子的領地,難道現在的"卡奴"還少嗎?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當然希望別把孩子發展成“小卡奴”,銀行方將未成年人拒之在信用卡的門外,對未成年人本人以及他們的家庭乃至整個社會都是有益處的。(董剛 原題:信用卡遠離未成年人是明智之舉)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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