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渣”折射業主缺乏法律意識
湖里科技村13年前建成的三棟大樓是“豆腐渣”,但缺乏法律意識的業主們至少七八年來一直心驚膽戰地居住在那里。(7月11日《海峽導報》)
在發現安全隱患和工程質量問題后,業主們為何不立即應用法律武器向開發商“較勁到底”而只是去要了一些補償?為何不向諸如市建設與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為何不盡快聯合起來,用集體的智慧和力量,維護本來屬于自己的權利?如今,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越來越嚴重,想到追根溯源,再去尋找“早不見蹤影”的開發商,去向主管部門投訴,實在是吃了很大的虧。關系到自己居住甚至生命的安全,這些業主的法律意識真是淡薄得令人無奈。
“從來就沒有什么救世主,也沒有神仙皇帝”說的是我們對任何事情都不能企盼奇跡的出現,而要自己拯救自己。對于這些業主而言,他們這次更要團結起來,運用法律的武器,討回那份屬于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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