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滇慶:經濟適用房不能違背其初衷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今日觀察》特邀評論員)
經濟適用房在前一段時間,走了一些彎路,(有人)打著經濟適用房的旗號,蓋了很多大戶型的房子,顯然這些都是以權謀私,是違背經濟適用房的初衷的。所以經濟適用房一定要控制在六十(平米),甚至是更小的面積之內,它一定不能夠,按照豪華型的房子來蓋。
牛刀:制度設計缺陷造成經濟適用房無法落到真正需要的群體
(財經評論員 《今日觀察》特邀評論員)
限制戶型,界定群體,不能說你開著寶馬車,你也來購買經濟適用房,這是肯定不行的。現在各個城市所作出的經濟適用房的這種購買群體的限制太嚴厲。真正需要這個房子的人,被排除在外面,有條件買經濟適用房的人,其實都不需要這個房子,這完全是制度設計上的差距。
霍德明: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權 而不是房產權
(《今日觀察》評論員)
我們應該保障的是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權,而不是他的房產權。所以對于這些如果真是買不起房子的人,這時候應該解決的方法是廉租房,經濟租賃房。保障他使用房子,等到他經濟稍微好轉之后可以再去買一些比較便宜的房子。在這么一個保障居住權之下,是一個可以持續發展的觀念,如果說送給他,或者很低廉的價錢賣給他一個經濟適用房的話,那是一次性的,是不可以持續的觀念。所以我想經濟適用房還是一個日薄西山的制度,它在歷史上有發揮它的功用,但是在未來肯定是要慢慢淘汰掉了。
張鴻:要建立多層次的有償居住權房
(《今日觀察》評論員)
剛才幾位嘉賓談到不愿意取消經濟適用房,可能也是擔心,就是我們傳統所說的夾心層的住房問題。就是底下靠不到廉租房,上面又買不起商品房,那這些人很多是符合現在的經濟適用房的這個標準的。所以取消之后,他們可能就沒房可住了。
我們可以有多層次的有償的居住權,就是政府買了一些房或者蓋了一些房,這些房就是叫做保障性的住房。然后供你來居住的,政府是不給產權的。然后這里是分層次的,你可能200塊錢的租金,可能是300塊錢的租金,可能是2千塊的租金。對于現在的廉租房保障的這一群人,我建議免租房,提供給他們免租房,不收他們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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