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辦公樓的樓梯間,幾位市民正圍在一塊被稱作“罰沒物資去向”的公示欄前細看,上面貼著城管執法罰沒物送出后的回執或收據。據了解,這種“罰沒―送出―公示”的做法在全國屬首創。(5月5日《人民日報》)
不得不說,這個全國首創讓人“悲喜交加”。喜的是,終于有地方城管第一個站出來搞制度創新,公開罰沒物資去向了;悲的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城管罰沒物質去向仍然未能公開――不得不說,這樣的全國首創來得實在是太晚一些,這樣的全國首創有必要馬上復制到全國。
事實上,倘若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開“罰沒物資去向”其實給地城管的分內之事。遺憾的是,芙蓉區城管之所以公開“罰沒物資去向”并不是為了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而是源自公眾的質疑,是為了讓民眾理解、配合、支持城管執法。這也不難理解,種種跡象表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去年5月1日實施以來,各地政府部門并沒有徹底實行的內驅力。
芙蓉區最近一次調查表明,90%的市民對城管罰沒的水果蔬菜去向表示不清楚,近45%的群眾認為被執法者私分。芙蓉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廖斌說,這些疑惑和誤解,是群眾不理解城管執法、不支持配合城管執法的直接原因之一。不管初衷如何,芙蓉區城管能走出主動公示“罰沒物資去向”這一步,已是殊為不易。畢竟他們已經意識到要取得民眾理解、配合、支持,城管執法就應該更為規范更加透明。
然而,主動公示“罰沒物資去向”并非是城管與民眾沖突的關鍵所在。僅就“罰沒”而言,民眾雖然也想知道“罰沒物資去向”,但更為關心的卻是為何要“罰沒”:城管“罰沒”是否有法有據,“罰沒”方式與態度是否合法合理。對小攤販,城管的主要的職責是要防止其違章占道經營,為了履行這一職責,城管是否有權力、有必要罰沒水果蔬菜,是一個大大問題。按照《行政處罰法》,城管無權罰沒水果蔬菜。種種跡象表明,城管隨意“罰沒”才是城管與民眾沖突的關鍵所在。因此,比主動公示“罰沒物資去向”更重要的,其實是規范城管的“罰沒”行為。
“罰沒”制度不規范,城管執法時失去了標準,也就給城管隨意執法埋下了伏筆。而從大的方面看,職責不清、權力邊界模糊則是城管亂執法的根源。城管建制于1990年代,起初只是管管“游商”、攤販,發展到后來,成了中國城市職責最寬泛的公權機構,管理范圍包括十三四個方面、近300項職能集于一身。城管部門同政府原有職能部門的職責劃分不清,造成有時“缺位”,有時“越位”。于是,城管與民眾的沖突由此而起,城管在民眾心目中的形象也越來越差。
能主動公示“罰沒物資去向”,說明芙蓉區城管已經意識到文明執法、公開透明的重要性。但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期待這種意識能迅速傳遞給各地的城管,也希望城管們的職責能早點規范起來。唯此,城管才能真正贏得民眾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劉義昆)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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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6特困戶享用城管罰沒果蔬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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