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投入到底差不差錢?”這是近日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北京大學民辦教育研究所等多家機構共同舉辦的“為教育改革和發展建言獻策”系列研討會上的主題。來自財政部、教育部、高校、教育研究機構的教育、經濟學者及社會各界人士展開了深入的探討和對話。與會專家認為,我國的教育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已經影響到我國教育事業的正常發展。(4月25日《中國青年報》)
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就明確提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本世紀末達到4%。”但迄今為止,“4%”的政策目標尚未實現。據了解,2007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為3.32%,比2006年的3%增加了0.32個百分點,為近年來最高。近年來,關于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比例問題的討論和爭論也一度進入激烈化的狀態。
教育經費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為4.9%,發達國家為5.1%,欠發達國家為4.1%,因此我國把這個比例定為4%并不算高,僅僅只達到欠發達國家的水平。然而現實中,我國距離這一最低目標還相差很遠。人們不禁要問:我國教育經費投入到底差不差錢?為什么4%的目標提了十六年還沒實現?看看我們的財政收入,外匯儲備,以及財政支出的數字,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因為地方政府對教育投入不夠,與中央教育經費不配套。那么,地方政府為何不愿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呢?
我認為,首先是地方政府官員“重政績形象、輕教育”的思想在作祟。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投入是一項長期工程,很難在短期內見效。而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的任職期也就是三、五年,在這短短的幾年內,對教育的投入很難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而這勢必影響到一些官員的政績和升遷。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個人利益,他們自然寧愿把資金投到基礎建設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而不愿投到教育上。
其次,我國目前缺少對“教育投入”的相關監督機制。政府資金要往哪個地方投、投多投少往往是由地方政府的主要領導決定的,一些監督部門、監督機制基本上是形同虛設。所以,近年來,很多地方政府把資金投入到政府辦公樓的建設中,而且建得豪華氣派,有的貧困縣甚至不惜舉債建設。此外,一些教育部門官員借出國考察學習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實的現象也不鮮見。
最后,我國目前還缺少對“教育投入不足”的問責追究機制。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官員因為安全、腐敗等問題而受到警告、撤職等處分,但很少看到有官員因對教育投入不足而被追究責任。而地方政府官員不用因對教育投入不足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就放任或慫恿了地方政府削減教育投入甚至挪用中央下撥的教育經費。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因此,要想達到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4%目標,我國就必須制定相應制度,在制度中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對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的地方,還要追究相關主要領導的責任。只有這樣,我國教育經費達到4%的目標才不會遙遙無期。(張成浩)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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