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報料稱,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的女職工如果想懷孕,必須先經院方批準,否則難以享受相關福利待遇。3月31日,記者在該醫院調查時,多名女員工證實了該規則的存在,而且該醫院還在工作制度中寫明:“經批準方可懷孕”。(見4月1日《華西都市報》)
計劃生育國策在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變形走樣,女職工如果想懷孕的話,不僅要事先獲得院方批準,而且還得排隊等待,否則被視作違反規則受到“嚴肅”處理,幾名未經批準懷孕女工不得不打辭職報告,強權之下,女職工的生育權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計劃生育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女職工何時懷孕,只要不違反國家政策,都應受到法律保護,自己說了算,誰也無權干涉。我們尊重人權、保護人權的口號喊了多少年,但某些單位習慣了自行其是,唯我獨尊,計劃生育政策被妖魔化就是突出的事例,處于弱勢的女工根本無力與單位抗衡,唯一能做的就是暗自傷心與嘆息。
我們能理解醫院的苦衷,由于工作性質關系,醫院女職工占了絕大多數,一旦到了婚育高峰,勢必影響醫院正常運轉,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然而,我們千萬別忘了,權力的主張并非因環境的變化而變化,任何規則的制定不能以破壞國家大法與損害職工利益為前提。誰都知道,排隊懷孕生育不是簡單的購買車票,一等就是一年半載,在女工相對集中的醫院,誰能等得起呢?因為懷孕生育有最佳的年齡限制,醫院的做法顯然是愚昧且荒唐的。
其實,醫院要化解女工生育高峰危機的辦法很多,除了科學、合理、有效調配人力資源外,就是對女職工懷孕期間的工作作出適當的調整安排,最大限度發揮其作用,只要公平公正、機制靈活,就能達到醫院與女工雙方的平衡與默契。
還是那句老話,權力的宣示需要嚴謹與規范,限制女工生育權是不明智也是不人道的,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女職工的合法權利被非法剝奪,是一個反面教材,主管部門不能坐等女工前來投訴,必須強行介入,盡快予以糾正。(李忠卿)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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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2繼續設立計劃生育獎,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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